|
|
|
|
|
|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被提起公诉 | 来源:大观新闻 点击数:1452次 更新时间:2022/7/28 9:40:08 |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宏利用担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1451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闻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做好督察整改,建设美丽大连 下一篇:严正声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