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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严查!事关“保健品”养老骗局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2251次 更新时间:2022/7/24 10:43:46
7月23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大连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示函


为维护大连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生产经营和广告宣传行为,杜绝“养老诈骗”行为发生,在此提醒各企业:


1.认真履行《辽宁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试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3.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严格规范包装标识。所有生产经营品种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要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要求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5.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禁以保健食品“讲座”“会销”“广播电视营销”“线上销售及线上直播”等活动进行违法宣传、夸大宣传、违法广告、违规直销、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禁设置各种消费陷阱坑老害老。
6.企业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7.对误导消费者、坑老害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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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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