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发生2022年第1号洪水
辽河铁岭站17日11时水位涨至60.22米,与警戒水位持平。依据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辽河发生2022年第1号洪水,水利部针对辽宁省汛情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发布的汛情通报显示,受近期降雨影响,辽河干流出现洪水过程。目前,辽河干流福德店以下河段维持超警水位。
水利部向辽宁省水利厅和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加强值班值守、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强化水利工程防洪调度运用和堤防巡查防守,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
水利部工作组正在辽宁省防汛一线,指导当地做好暴雨洪水防御工作。
国家防总今日13时
针对辽宁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7月18日至20日,西南地区东南部、西北地区东南部、江汉、黄淮、江淮等地部分地区自西向东先后将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7日上午,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召开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会,进一步分析研判雨情汛情灾情,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会商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抗洪关键期,各级防指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深刻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针对今年汛期降雨过程具有范围大、移动速度快、局地强度大等特点,进一步加强极端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协调机制和工作规则,切实提高统筹协调能力。
要全力落实落细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各项措施,真正压紧压实防汛责任,把重点区域、主要风险、重要环节的防汛抗旱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具体人。严格落实巡查防守措施,强化预警和响应联动,坚持气象部门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高等级预警“叫应”机制,明确预警发布后的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要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为做好辽河流域编号洪水应对工作,国家防总17日13时针对辽宁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对四川等8省仍维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办16日派出的工作组和专家组持续在四川省协助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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