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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境领域17项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665次 更新时间:2022/6/28 9:25:47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6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抽查检查了262家(次)企业生态环境领域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共发现17项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从5月份开始,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含燃煤发电企业湿式贮灰库)、化工园区和涉危化品企业、重金属企业、垃圾填埋场和矿山、重点涉水排污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8类重点行业1000余家企业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5月1日—5月31日(自查自纠阶段),企业按照省、市有关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对治污设施、在线监测、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危废管理制度、达标排放等制度对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开展一个全面大排查、大体检。6月1日—9月10日(集中排查整治阶段),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对企业环评、危废管理、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管理、治污设施、在线数据、达标排放等文件资料查阅和现场实地排查“双验证”的方式方法,对8类重点行业开展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25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15家涉危废重点单位、150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采用“专家评审+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体检式隐患排查。9月11日—10月31日(整治提升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形成工作简报,向属地通报发现的隐患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同步完善“一企一档”台账建设和更新。
此次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通过排查整治阶段检查结果,结合专家意见,对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对符合自我治理环保隐患规范、无环境违法行为等条件的企业,采取查看企业在线监测、区域环境风险预警系统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同时,通过隐患排查工作,帮扶企业查找自身环境风险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对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坚决打击、依法查处、绝不姑息,以高压态势,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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