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效果进一步凸显。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简政惠民,政府职能不断优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权责清单实现有机衔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整行政职权1095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13个园区赋权398项。深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市(中)直部门制发清单,涉及本系统市县两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27项。事中事后监管推出新举措,完成110个多部门联办“一件事”场景设计,电子印章部门覆盖率、调用使用率达100%,“一网通办”实办率达70.6%。
(二)加强制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营造。维护外商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大连市外商投资促进条例》《大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推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创新推出“企业家出题、书记市长答卷”,每月为民营企业解决“十件实事”,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涉企执法检查同比减少23%。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审查增量、清理存量、查办案件三管齐下,先后开展2轮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57件,梳理政策措施223129件,涉及经济主体的政策措施1516件,教育、互联网、医疗服务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依法规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行政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执行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规章制定计划编制情况报告制度。编制《大连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实现有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键可查”。创新推出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制度。全年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废止政府规章12件,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6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0件、纠正6件、规范33件。
(四)严格决策程序,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成英特尔(海力士)等重大项目和196项市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的审查论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民意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等9项制度,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行政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双提升”“双促进”。
(五)完善体制机制,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深化城市管理、海洋渔业、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持续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计分管理办法,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4场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59本,备案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392份。在市场监管、劳动人事、文化旅游等16个领域公布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217项,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地落实。
(六)加强实战演练,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修订《大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0部应急预案。高标准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非煤矿山滑坡事故等大型应急实战演练和“搏浪—2021”全要素、多场景抗洪抢险实战演练等50余次,协同配合应战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建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专家库,选聘涉及危化、工程水利、地震等8大类行业领域62名专业人才,应急救援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管理,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七)发展“枫桥经验”,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市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800个。成立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一体的市级调解协会,设立大连自贸区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有序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和“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75件,结案969件,维持率46%,和解率13.5%,综合纠错率34%。不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应当出庭案件的出庭率达100%。“信访110暨移动信访微平台”创建工作在全国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专题研讨班上作经验介绍,《法治日报》《人民信访》分别推广宣传,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7%,市域社会治理稳步加强。
(八)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透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19件,办结率达100%。开展“三落实”专项行动,践行“八项承诺”,全力打通“中梗阻”,对各地区、各部门考核指标分别削减62.6%、13%,为基层减负12项举措得到落实。强化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重点领域审计,将依法依程序决策情况列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加大民生事项、利企惠民政策公开力度,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万余条,发布政策清单488条,组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165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案件办结率达97%。严格落实《2020年度大连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125项。政务诚信写入《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我市获评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九)推动机制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地见效。党委、政府分别建立并形成会议机制,常态化研究和部署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并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清单制度。完成《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总结评估,起草《大连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2021—2025年)》。12个地区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实现全覆盖。推荐第二批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1个,选树省级示范综合地区6个、单项示范项目12个。将在连中、省直国家机关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执法职能尚未有效衔接。二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质量还有提升空间。三是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上,部分地区和单位存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法治文化精品不多等问题。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以法治定规矩、划界限、促治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经验、出模式、出成果。待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后,编制大连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大连(www.dl.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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