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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773次 更新时间:2022/3/14 9:11:07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许晓楠)日前,我市制定出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当下交易范围、交易规则以及监管的新要求,结合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交易行为,堵塞了交易漏洞,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本次《办法》的修订,是继2012年印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后的修订完善。《办法》作为一段时间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法》共六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
交易平台的建设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满足电子化所必须的设施设备条件,符合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交易项目提供全流程网上交易服务。纳入平台交易的范围。
实行全市统一目录管理,将房屋建筑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等12大类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平台交易,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适时调整交易目录,实现应进必进。
交易流程及规则。推进全流程电子化,要求交易主体在线进行主体登记、项目备案、发布招标公告、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发布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明确交易监管职责。对市区两级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卫健、国资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管理职责予以明确,特别是提出了各单位之间协同办理、线索移送的工作要求,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规范交易各参与主体行为。对项目单位、竞争主体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对各方主体的交易行为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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