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好 李丹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昨日,大连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第二批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市法院召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分别介绍“连众调”工作开展情况,发布10个“连众调”第二批典型案例及10个精选实务问答。
自今年4月底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典型案例后,市法院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着力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连众调”工作落实落细,工作成效明显,呈现四方面特点。
多元解纷成效良好。1月至8月,基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数明显提升,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87.48%;委托总工会和人社部门“总对总”平台调解案件量同比增长335.54%,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382.87%。同时,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解纷模式,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
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市法院对两级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工作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连众调”工作整体稳步推进。一审案件结案同比增加25.62%,在此情况下,上诉案件数同比下降6.53%,上诉率同比下降8.43个百分点。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法院与人社部门、总工会在品牌提升、调解质效、裁审衔接等方面汇聚解纷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业业务会议讨论疑难问题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积极参加调解员、仲裁员业务技能同堂培训,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落实员额法官对口联络机制,编写季度对下发改案件分析;各基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日益完善,部分基层法院与基层人社部门、总工会协同合作,创新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如中山区法院“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室”,沙河口区法院“职工e家”,长兴岛区法院“法企工作站”等,形成了“连众调”工作百花齐放、千帆竞发的生动局面。
“连众调”品牌效应初步显现。中央、省市级媒体多次报道大连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工作经验做法,“连众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连众调”品牌得到了多方关注。
为发挥典型案例裁判引领示范作用,市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共同建立“连众调”学习交流典型案例库。第一批案例库共69件案例已上线,包括判决案例50个,仲裁案例10个,调解案例9个,其中12个典型案例已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计全年入库案例将超过100个。此次最新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均来自新入选“连众调”学习交流典型案例库案例。有的彰显人文关怀,化解涉外劳动争议;有的体现人民法院、人社部门、总工会府院联动,用法、用心、用情,共同化解群体性劳动纠纷;有的涉及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以及工伤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兼顾依法保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预防、化解作用。
此外,为统一裁判尺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连众调”工作形成了“典型案例+实务问答”工作模式,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共性实务问题进行解答,此次发布会还从目前已解决的24个问题中,精选出10个实务问答,向社会发布。
■新闻链接
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1.普兰店区、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普兰店区总工会、区法院合力化解某公司因迁址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
案例2.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法院三方联动,及时化解群体性讨薪纠纷
案例3.“忠民调”遇上涉外劳动争议,化解纠纷彰显人文关怀
案例4.普兰店区法院积极探索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三步走”工作方法,切实从源头降低衍生案件数量,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案例5.劳动者参与打架斗殴未被行政处罚,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案例6.员工在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7.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8.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量已明显超出劳动者力所能及的限度,劳动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构成严重失职、是否应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认定
案例9.用人单位投保雇主责任险,工伤职工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款后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能否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总赔偿款中抵扣
案例10.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应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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