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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交警公告!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44次 更新时间:2024/9/25 16:16:32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处理依法扣留的

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2022年12月31日前各直属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摩托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及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到受案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年9月20日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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