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新闻热点组
9月4日,网传有女性求职者6月在BOSS直聘应聘广州某装饰公司“前台”岗位,疑似被要求“陪睡”。
女子应聘前台岗位,对方称月薪6000元
聊天记录显示,该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薪资六千元,招聘人员解释前台工作,需要“偶尔需要一起出去应酬”,还询问求职者“可以跟不是男朋友以外的做吗”。
对方询问求职者“可以跟不是男朋友以外的做吗”
该名女性求职者告诉《正在新闻》,她已经在BOSS直聘将该公司举报,但没有报警。
该公司已被举报
《正在新闻》多次拨打该公司苏姓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
Boss直聘客服人员回复《正在新闻》称,对于此类情况,平台是严令禁止的。如果出现了此类情况,可以优先在平台进行举报,会有审核人员进行核实处理,并对对方进行处置。
延伸阅读
记者去面试"299元1天"的工作 被要求先给600元的餐费
过完春节返回上海后,重庆小伙谯兵在各大求职平台投递简历,给自己重新找一份工作。过渡期间,他打算先找一些兼职干干,打打零工。很快,求职平台上大量的299元一天的工作吸引了他的注意,这些“电影院前台检票”“书籍整理营业员”的工作听起来很轻松,性价比很高。
可是,在缴纳了600元的餐费后,谯兵发现自己“上当”了:轻松又高薪的兼职竟是个“诱饵”,600元的餐费也是捏造出来的收费名目。高薪招工的背后,是层层转包、层层收钱的劳务中介市场……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人社部明确表示将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打零工”正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就业形式。但是,零工市场上招工信息真假难辨,求职者被坑后往往维权无门,亟需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工作没见着,先付了盒饭钱
根据谯兵提供的信息,记者前往“58同城”和“智联招聘”两个平台上物色兼职工作。以58同城网为例,打开网站“招聘”版块,点击“找兼职”页面,网站主动推送了大量标注有“热门”和“最新”标签的兼职招工信息。记者浏览了一下,提供的都是电影院检票、电影院3D眼镜发放、娃娃店理货、水果店贴标签、书店整理书籍、商场发放小礼品等轻松无门槛的工作。招工区域遍布上海各地,日薪清一色都是299元一天。
点击58同城“找兼职”页面,网站主动推送了大量标注有“热门”和“最新”标签的兼职招工信息,日薪清一色都是299元1天
图为“电影院验票”兼职的招工页面,工作区域遍布上海各地,仅需工作4小时就能拿到299元一天的薪酬
但令人不解的是:尽管提供的是上海的岗位,但招工方清一色都是湖北、湖南、广东、浙江、重庆等外地的企业。其实,接下来的过程中处处充满类似的反常之处,但求职者此时往往盯住299元的日结薪水而无暇顾及。
尽管提供的是上海的岗位,但招工方清一色都是湖北、湖南、广东、浙江、重庆等外地的企业
记者点击“申请职位”,留下了联系方式。很快,自称是某上海一传媒公司负责人的“白经理”和“沈经理”都主动添加了记者的微信,发来了面试通知,要求记者前往曹杨路505号4A9室参加面试。
记者收到的面试通知
3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曹杨路505号尚城国际大厦。原本的407室,玻璃门上贴了手写的“4A9”大字,被人为改成了“4A9室”。门口没有公司铭牌,推门入内,前台处的中年男子向记者确认面试通知后,递来一张表格,要求记者先填表。这是一间上下两层的工作室,底层摆放了大量桌椅,记者到达时已有七八人散坐着,看起来都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已经填完了表格,在等待面试。
曹杨路505号4A9室,图为两名求职人员正入内参加面试
勾选了100元至400元不等薪酬的“现场类”工作作为求职意向后,记者将表格交还前台等待“叫号”。陆续有人推门来面试,底楼一度有多达10多人坐着面面相觑。“手机尾号6071”,很快轮到了记者。二楼被分隔成了四五个小房间,求职者一一被领入小房间单独面试,记者被带入最里侧的一间面试。
“工作主要是做店铺、会展、充场、礼仪,店铺主要有电影院、图书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不要担心不会做”“我会通过微信每天向你推荐10到30个工作,可以就近自由选择,想做哪个都可以”“一天下来挣个两三百没有问题,做一天结一天”……对方称姓崔,所谓的面试只是单方面的介绍,说了没几句,崔某话锋一转,要求记者要预先支付每次兼职工作中的“两顿餐费”以及“服装、道具和饮用水”费用共30元,且至少需要预付20次6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崔某同意先付7次200元,“做得好再续”。
崔某掏出收款码,扫码显示收款方是“上海魏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200元后,对方又掏出一份“《合作协议》”,声称要为记者提供保障。协议上,记者支付的200元“名头”变成了“经纪管理服务费”,而签约方则摇身一变成“上海瓒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算上此前招工的和通知面试的,先后已出现了4家公司。
图为记者的付款记录,收款方是“上海魏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图为记者支付200元后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上,记者支付的200元“名头”变成了“经纪管理服务费”,而签约方则摇身一变成“上海瓒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付好钱,崔某称要等到晚上7时才会向记者开放朋友圈,工作则发布在朋友圈中。为何当场不能开放?崔某给出的理由是要等将记者的信息录入系统。
实则是倒了好几手的“苦活”
据“12345”和“12333”两个投诉渠道统计,仅今年1月以来,涉及“曹杨路505号4A9室”的求职投诉就多达19起。求职者们给出的投诉理由,集中于“与承诺严重不符”“不给工作也不退还费用”等等。
高薪兼职真的存在吗?3月25日晚上7时,记者打开崔某的朋友圈,乍一看当天他确实发布了多达20余条的用工信息。不过细看让人大失所望,绝大部分工作薪水只有几十元到100多元一天,内容也远比电影院检票要累得多,大多为展会引导人员、活动协助人员、宣传册派发、组织开展调查问卷等等,上班地点也多集中于郊区。如某酒店展需要向观众开展现场的问卷调查,一天需做满50份才能拿到180元报酬……
崔某发布的工作
记者连续多日关注崔某的朋友圈,并未看到此前承诺的电影院检票员之类的兼职工作。“高薪的兼职究竟有没有?”崔某发来一则日结350元的“兼职”信息,内容是需要记者拿着身份证前往御桥地铁站附近为三大通信运营商刷指标新办手机卡,办足每个运营商5张实名制手机卡,方能获得350元。“这不就是造假刷单,哪里是兼职?”面对记者的质问,对方不置可否,未予回应。
不仅如此,记者留意到,崔某发布的每一条兼职信息后方,均另附有招工人的联系方式。这些人与崔某是什么关系?记者拨打了多名招工者的电话,他们均向记者确认招兼职是属实的,也确实通过很多合作渠道在招人,崔某是“合作者”之一,是负责向他们推送人头的。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其中一名愿意透露实情的招工者虞某,他告诉记者:网上可以轻易找到一些兼职群和招工者的微信号,这些兼职招工信息基本是公开的,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能获得。事实上,轻松又赚钱的工作从来不缺人,剩下来的工作大多是“苦力活”,谁能提供兼职者,便可以从报酬中抽成赚取差价,因此兼职信息往往被层层转发,报酬则越压越低。崔某只是将一些群里看到的招工信息“转发”到了自己朋友圈,并没有针对性的安排和推荐。但当记者提及为此交了“餐水服装费”时,对方否认收费,称兼职工作基本都是“包水饭”的,并称谁收的去找谁。
至此,网上这些兼职招工的套路清晰了:虚构并不存在的高薪兼职,将其作为诱饵将求职者吸引过来,进而捏造“餐水服装”等由头收取费用,随后用公开的兼职招工信息来应付求职者。
灵活就业走红,监管与时俱进了吗?
近年来,“打零工”这种就业形式变得越来越常见,需求也越来越大。各地也正大力推进零工市场的建设,多渠道拓宽就业空间。但是,零工市场上招工信息真假难辨,虚假的信息往往“先声夺人”:记者在58同城网上看到,随机点开的一条“电影院检票员”招工信息页面就显示,浏览量已达数千次,已有逾400人申请职位。
58同城网上,求职页面均有上述提醒,但收效甚微
不仅如此,上述招工套路也由来已久。搜索“曹杨路505号”这个地址,搜索结果反馈,早在2018年,就已有求职者留言称在11楼的一间办公室处应聘兼职工作上当。据求职者回忆,当时这里招聘的兼职工作是“画册分类”“婚礼协助”等,收费名目也是“伙食费”。且从求职者提供的面试通知话术来看,如今“4A9室”的这波人极可能就与当初11楼的是同一批。
搜索“曹杨路505号”这个地址,搜索结果反馈,早在2018年,就已有求职者留言称在11楼的一间办公室处应聘兼职工作上当
“套路”存在这么久,为何未予监管处置?记者联系了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大队一名负责人介绍,对于曹杨路505号内的兼职招工方已多次上门调查,执法上确实存在一些难处。
一方面,执法部门难以固定企业提供虚假就业信息的证据。据查,曹杨路505号4A9室的注册企业是“上海永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具有职业中介资质。但是,在各大平台发布招工信息、发送面试短信、收取费用以及签约盖章的主体都是不同的公司,且表面上均与永骋无关,这显然是为了逃避监管而进行的“切割”;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法律,兼职用工并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加上双方以“合作协议”或“非职业人士合作协议”等名义签订的合同中,也无“介绍工作”等字眼。因此,难以界定为是职业介绍行为,收取的费用也无法定义为“因求职而收取的押金”。无法套用现有法规为求职者维权。
眼下正是求职高峰,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表示,计划采取在楼宇内设立警示牌进行宣传、属地街道派人进行固守对求职人员进行告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约谈企业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等措施,来维护求职者的权益。
但专家认为,上述措施均“治标不治本”。眼下灵活就业市场越来越大,应尽快在法律层面明确灵活就业的性质,明确是否适用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监管能够及时跟进。
此外,有专家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企业在求职平台发布虚构的招工信息招揽求职者应聘,已涉嫌“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相关部门也可以介入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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