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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亿元厂房拍卖1.8万元成交” 法院将组织核查 竞买人称计划提起执行复议|封面深镜
来源:封面新闻 网易号 点击数:519次 更新时间:2024/8/13 15:39:24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张源中

安徽合肥一栋评估价1.3亿元的厂房,被法院以1元钱底价拍卖,最终成交价1.8万元。日前,媒体报道的一起司法拍卖因成交价与评估价存在反差引起广泛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本次拍卖的竞买者是一个名叫刘涛的自然人。8月12日,记者联系到刘涛,他表示,当初他是抱着“捡漏”的心态在网页浏览拍卖内容,无意间看到了这起拍卖并真的拍到了。但拍下来后法院告知撤拍。目前,刘涛表示他计划提起执行复议。

图为拍卖的厂房

评估价1.3亿元厂房网上拍卖

被人1.8万元成功竞拍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竞买公告显示,该法院将于2024年8月2日10时起(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某网站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拍卖标的物为安徽日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厂房,位于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3-1号高新区厂房101、201、301、401、501、601。该房屋总层数为6层,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1-6层,总建筑面积为9550.64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规划用途为工业。

这份公告中提到,安徽日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2月22日向法院申报:其与房产的产权人订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27年3月5日止,合同约定3个月装修免租期,因厂房楼顶无防水层漏水及消防未达新规要求改造,双方协商再延期1个月免租期,免于支付租金,目前租金已交至2024年4月4日。

司法拍卖公告(网络截图)

公告显示,拍卖房产系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该房产经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故法院进行无保留价拍卖。参考价为13057.6350万元,变卖价为1元,变卖预缴款为1元,保证金为0.2元,增加幅度为0.01元。

拍卖一出,有网友对成交价、底价以及成交价的反差感到震惊。有媒体披露的信息显示,8月2日10时,拍卖开始,很快便有人出1元钱竞买。8月5日6:10:13时,拍卖结束,该标的最终应价为18161.97元。

成交确认书(受访者提供)

对话竞买人:

法院通知拍卖已撤销 打算提起执行复议

拍卖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者叫刘涛。8月12日,记者联系到刘涛,他告诉记者,自己最开始是浏览司法拍卖网站时“无意间”看到的,“我关注的时候拍卖正好开始了,我就闲着没事儿嘛,然后就去打开页面,刚好拍卖就在那个列表上,当时在第一个,那时候拍到了800多块钱,然后我参与了进去。”

刘涛说,他最开始是抱着“捡漏”的心态参与拍卖,最终以1.8万元成交的时候,他也不太敢相信,就第一时间联系了负责拍卖的法官,“我就去联系法官,拍下来之后的那两天法官联系不上,同时我也联系了一些房产经纪人,就是一些法拍房中介,想询问一下这个房产到底有没有什么问题,能不能正常过户,还没得到结果,第三天法院就给我打电话说撤拍了。”

对于撤拍的消息,刘涛说,他也跟法官在电话里沟通过。目前,对于拍卖的后续事宜,包括拍卖结果是否作数,以及取消拍卖是根据哪条法律和规定,他还是希望能够有人给一个明确的回复,不排除提起执行复议。

成交确认书显示已获拍(受访者提供)

法院回应:

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核查

目前,记者了解到,北京西城法院已对外公开表示,法院对这一事件特别重视,正对组织人员认真核查,肯定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8月12日上午11时许,记者多次拨打刘涛提供的通知他“拍卖撤销”结果的龚法官电话,但无人接听。此外,记者也多次拨打负责此次拍卖的法院相关负责人电话,电话显示正在通话中。

8月13日上午9时,记者再次拨打龚法官电话,电话接通后,在记者告知采访和了解此次拍卖相关情况的需求后,龚法官告知可以向法院新闻办联系,并提供了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拨打法院新闻办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在记录记者相关信息和采访需求后表示,该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和核实记者身份,目前暂未就此事进行回复。

竞买人提供的拍卖公告页面(受访者提供)

律师解读:

债权人利益可能会遭到侵犯

记者注意到,6月25日和7月16日,该厂房已在某网站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过2次公开拍卖,均遭遇了流拍。

有媒体披露,大约10年前,刘某以股权转让方式变卖了厂房,仅收到部分资金。这笔债权本来被合肥当地法院冻结。“买主因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落网,涉案金额十几亿元,案件在北京审理,按照先刑后民原则,案件就被移交到北京。”


竞买人提供的拍卖公告页面(受访者提供)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元起拍和1分钱加价明显会导致拍卖价格严重与实际价值不符,可能会侵犯债权人利益,“在前两次流拍后,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通常会根据前两次的拍卖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加价幅度,其设定应考虑到买家的承受能力。对于该拍卖房产系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这样的设定显然不符合一般的拍卖惯例。”

付建认为,法院此次撤销订单有一定的合法性,主要原因在于此次拍卖的定价和加价幅度不符合常理,拍卖价格与房屋价值有较大悬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付建称,在实践中,法院撤销拍卖订单是有可能的,若未充分告知竞买人相关重要信息、拍卖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法院都可能撤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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