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山东烟台男子陈某因强奸未遂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杀害19岁堂妹一案有了新进展。该案于6日上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父亲陈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在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称自己是因为强奸未遂后了解到会被判刑,产生了轻生念头,“表示想在死前拉个人陪葬。”
陈先生表示,庭审于下午两点多结束,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在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他在庭上讲述了作案动机,是因为之前强奸未遂后被监视居住,担心被判刑,就有了轻生的念头,想在死前拉个人陪葬。”陈先生称,在庭上,陈某的辩护律师还提出重做精神鉴定,但直接被法院驳回。
陈某的精神鉴定结果
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事发前,他们两家都是住在同一个地区,亲戚之间的关系也很正常,“陈某今年应该是27岁,是无业游民,他的父亲是我的亲哥哥,我只有这一个女儿今年19岁,事发时正在读大学一年级。事发前,我们谁也不知道陈某因为强奸未遂被监视居住了。”
陈先生说,事发前,陈某以帮姐姐给妹妹礼物为由进入到了他的家中,“那天是元宵节,我们都在外面上班,只有我女儿一个人在家,我那天下班还比往常早了一些,没想到回家就目睹了这起惨剧,那时候陈某已经逃离案发现场。”陈先生称,事发后,他和自己的哥哥一家便没有了任何来往,他的哥哥也从没有主动向他们表达歉意。
陈先生表示,对于此前在陈某监视居住期间玩忽职守的警察,法院当面宣读了给予涉事警察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如果不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陈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外出,这起悲剧本该可以避免,我们也不接受任何民事赔偿,只希望法院能够判处陈某死刑。”
被害人陈某某
据陈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检方公诉书显示,2024年2月17日前后,被告人陈某出于卑劣动机产生了杀害陈某某的想法。2024年2月24日14时许,陈某随身携带2把刀具,以给陈某某送礼物为名欺骗陈某某开门进入家中。当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趁被害人陈某某不备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尖刀多次捅刺陈某某咽喉致其死亡。随后被告人陈某欲实施奸尸未遂后对身体进行剖解。当日16时45分许,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
据媒体此前报道,去年8月,犯罪嫌疑人陈某趁房产中介不备欲将其打晕实施强奸,强奸未遂后逃跑,却未被批捕。今年2月,陈某在监视居住期杀害了自己年仅19岁的堂妹。检方建议以故意杀人、毁坏尸体罪、强奸罪起诉陈某。受害人小雯的父亲告诉记者,女儿遇害与房产中介涉嫌被强奸一案并案审理于8月6日在烟台中院开庭。
来源:紫牛新闻
延伸阅读:
女生控诉10岁寄宿时遭老师强奸 对方还威胁杀她全家
去年9月初,刚上高一的吴花(化名)哭着跟母亲说出了一个心中的秘密:自己读四年级时,在一所幼儿园寄宿期间,遭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某雄性侵;之前一直不敢说,是因为王某雄威胁她,她很害怕。
吴花的母亲刘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女儿说出实情后,他和丈夫曾找过王某雄,对方否认此事。他们准备带女儿去当面对质,王某雄就不敢出来了。之后,他们报警,王某雄被刑拘。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起诉书》指控,王某雄于1978年出生,是澄迈思源高级中学美术老师。性侵吴花后,王某雄曾威胁吴某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打死她。检方认为,王某雄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女士表示,女儿被侵犯后,性格都变了,不再像过去那么活泼开朗,学习成绩也下降了,女儿已经休学一年。他们希望法律严惩王某雄。
涉事幼儿园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
高中女孩称寄宿幼儿园时被性侵
想起女儿所遭遇的痛苦,刘女士忍不住会哭,这也是她难以接受的事情。
刘女士一家是海南省海口市人,在当地做生意。2023年9月初,女儿吴花上高中,刘女士注意到,报名时,女儿一直在哭。9月3日23时许,丈夫不在家,刘女士问女儿为什么哭,女儿拉她进房间,说“告诉你们一件事”。
2018年3月,读四年级的吴花曾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幼儿园寄宿。刘女士说,当时他们做生意比较忙,接送孩子上学不太方便,看到该幼儿园有寄宿托管服务,便让吴花在该幼儿园寄宿,周末才回家,一月收费1000元。
据刘女士介绍,吴花说,2018年6月,在上述幼儿园内,她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某雄性侵。事发后,王某雄威胁她,不让她告诉父母,还说就算告诉父母“他们也不会相信你”。
刘女士问女儿,“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吴花说,她很害怕,“要相信她”。
回忆5年前的事,很多事情有了答案。刘女士说,她曾看到女儿下体肿胀,由于孩子没说实情,她以为只是发炎了,于是涂了点药。在上述幼儿园寄宿一学期后,女儿不愿意再去,就没在该幼儿园寄宿了。事发后,女儿也有些变化,原来活泼开朗的性格变了,不爱说话了,不爱和其他人玩,学习成绩也下降了。
“曾跟同学说过”成为关键证据
得知女儿被性侵后,刘女士和丈夫曾找过王某雄,王某雄否认此事。刘女士透露,临走时,王某雄说“是又怎么样,孩子已经长大了,会告诉你们实情的”,听到这话,她很生气,都想去砸王某雄。
2023年10月初,国庆假期,刘女士和丈夫想带女儿和王某雄当面对质,吴花表示为了不让更多人受伤害,她愿意出来对质。他们去幼儿园找王某雄,王某雄不敢出来,找王某雄的老婆,对方也不搭理。
10月7日,刘女士和丈夫选择报警。刘女士说,王某雄一直不承认此事,不认罪,女儿想起她曾跟同学说过自己曾遭王某雄性侵一事,警方找到了女儿的三个同学,他们均证实有此事,这成为此案的关键性证据。
刘女士称,报案后,他们曾受到王某雄家属的威胁,要求他们撤销此案的控告。
2023年10月,吴花(化名)被诊断出“抑郁状态”。
起诉书:涉事老师威胁“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打死”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王某雄于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是澄迈思源高级中学美术老师,2023年10月11日被警方刑拘。
龙华区检察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被害人吴某(注:指吴花)星期一到星期五寄宿在王某雄的妻子梁某某所开的幼儿园。2018年6月某个星期五下午,吴某(时年10岁)放学后从海口市某小学回到幼儿园,在三楼平时住的房间内收拾东西时,发现王某雄也进入房间并将房门关上,当吴某准备出去时王某雄将其拦住。
吴某因害怕便呼喊其他老师,王某雄便用手将吴某嘴巴捂住,并其推到床上用身体压住吴某,后将吴某裤子与内裤脱掉。吴某进行反抗时,王某雄打了吴某一耳光,并威胁称再反抗就杀她全家。吴某被吓到后,王某雄对其实施了性侵。事后,王某雄威胁吴某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会打死她。因吴某下体流血,王某雄让吴某到厕所清洗干净后离开现场。
2023年9月3日,吴某将该情况告知其父母。2023年10月7日,吴某父母报案至海口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认为,王某雄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女士表示,报案后,他们没和王某雄的家属接触过。目前,涉事幼儿园已经关门。此事给女儿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女儿选择休学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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