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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费欠债,装货代骗钱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387次 更新时间:2024/7/6 13:30:17

通讯员张志远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韩顺兆

本报讯 今年春节期间,大连某船舶货运代理公司遭遇诈骗,犯罪嫌疑人虚构承运能力,诈骗被害人定金。警方根据线索缜密追查,将诈骗嫌疑人抓获,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月18日15时许,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金州分局)炮台派出所接到本市某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报警,称其被诈骗人民币3万元。据报警人唐某反映,因其公司急需春节后从青岛向江苏淮阴运送5000吨货物,遂于2月6日在网上发布了租雇货船的消息。不久,一自称连云港市某船舶运输公司“法人代表”的顾姓男子添加其微信,称可以承揽该次货运。经过网上交流,双方约定前期预交运费定金人民币3万元,剩余运费待货物到港后一次性结清,装载运输日期为2月17日,双方随后在网上签订了合同,被害人按照对方的要求,将3万元钱打入其指定的账户。然而让唐某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日期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运货,唐某这才感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案发后,炮台派出所指定中队长王希成牵头负责专案,厘清案件头绪,争取早日破案。经查,被害人付款定金在打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后,5分钟之内被分5次转入“王某”的账户,经与连云港某船舶运输公司法人代表顾某核实,其并没有承揽大连某船舶货运代理公司唐某的运输业务。民警了解到,顾某此前确有过将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交给其朋友“王某”的事,办案民警又通过调查发现与被害人唐某在网上谈业务的微信号,是以“王某”父亲身份注册的。专案组历时3个月时间,辗转多地追查,最终在证据指向下,证实“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4日,专案组根据线索赶赴珠海,于当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面对民警,狡猾的王某企图蒙混过关,谎称自己只是中间代理,船是“李某”联系的,自己不知情,只是从中间“对缝”赚取差价,自己也找不到“李某”了。究竟是诈骗案还是“合同纠纷”?为了找到确凿证据,王希成带领民警继续追查,历经周折,最终在安徽合肥找到了王某口中的船主李某。经过核实,嫌疑人王某转租李某船务的事纯属子虚乌有,一头雾水的李某根本不知道王某的这笔“业务”,而且自己的船春节期间正在上坞保养,根本不可能承接出航业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因涉嫌诈骗落网。面对铁证,王某供认不讳,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其因高消费导致债务问题捉襟见肘,便萌生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其利用网络不见面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最终实施了犯罪。王某因涉嫌诈骗,近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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