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孙霞
记者从大连市商务局获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我市以旧换新补贴工作。记者了解到,个人按规定报废并购买相应车辆,可获得7000元~10000元不等的补贴。
■按规定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可享补贴
按照该《细则》规定,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上面提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细则》还特别提示,报废旧车同时购买二手车的,不在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内。
■如何申请补贴
按照规定,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 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地,为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补贴审核和发放
市商务局受理申请后,会同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上,依据商务部、公安部和 工信部提供的信息比对功能进行核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核对,对信息核查比对结果一致的,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市商务局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由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定期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后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审核同意后, 按照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