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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年底前将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303次 更新时间:2024/5/20 8:03:29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彭韵佳)据国家医保局18日消息,目前已有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9个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实现省内异地共济是指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但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已经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共济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等。据介绍,浙江、河南、山东、广东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辽宁、黑龙江、湖北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
国家医保局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参保人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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