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秩序,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8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行政处罚案例予以公布。
01
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案
2024年1月23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某图书文具店进行检查,发现存放在货架上的《数学》(一年级上册)等16种共计60本中小学教科书正在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其进货凭证及中小学教科书经营资质许可。
处理结果:
大连某图书文具店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图书文具店作出没收《数学》(一年级上册)等16种共计60本中小学教科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案
2024年3月27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某照相图文社进行检查,现场负责人邹某无法出示《印刷经营许可证》。经查,邹某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受其朋友委托承印英语学习课本,并装订成册。
处理结果:
大连某照相图文社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照相图文社作出取缔、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案
2024年4月2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某图文店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发现未装订的日语学习课本。经查,该课本为王某提供PDF电子版,并委托该图文店印刷。
处理结果:
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王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4
营业性演出中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案
2024年1月10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交办,据反映在中央大道某场所内举办的“进击的巨人”音乐会播放的背景视频(《进击的巨人》动漫)含有禁止内容。经调查核实,由某文化传播(大连)有限公司举办的该场营业性演出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
处理结果:
某文化传播(大连)有限公司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中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参照《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对某文化传播(大连)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5
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案
2024年1月6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监管由某公司主办的“巡回演唱会(大连站)”过程中,发现某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作为演出经营主体,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未安排演出场地、未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未依法缴纳或者代扣代缴有关税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演出经营活动中,存在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行为。
处理结果:
某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参照《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对某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
2023年2月13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开展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影视APP通过链接其他网站视频资源,向社会公众提供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院线电影)中的电影在线观看,且该公司不能证明其放映电影的合法来源。
处理结果:
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相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
2023年5月12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开展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某音乐APP在“App Store”中上线运营,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音乐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处理结果:
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08
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2024年3月6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开展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网络游戏出版物号的情况下,将某游戏APP在“App Store”中上线运营。
处理结果:
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取缔,删除网络游戏,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聚焦文化市场热点问题持续不断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切实推进“服务型执法”为大连文化市场的安全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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