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大连通报两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89次 更新时间:2024/3/29 15:49:37

 

为形成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氛围,有效压实行政相对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曝光被查处的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近期发布2起

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

违法典型案例


一、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某热电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案件简介

 

2024年1月8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交办任务,对松木岛化工园区内某热电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开展调查。

经查,按照国家规定该公司应在国家碳排放第二履约周期(2021年—2022年)内完成碳排放配额432912吨的清缴工作。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际只完成第二履约周期内346329吨碳排放配额的清缴,剩余86583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缴。 

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的规定。
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并处2万元罚款。


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热电企业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案件简介

 

2024年1月4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交办任务,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热电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开展调查。

经查,按照国家规定该公司应在国家碳排放第二履约周期(2021年—2022年)内完成碳排放配额2802211吨的清缴工作。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际只完成第二履约周期内2500733吨碳排放配额的清缴,剩余301478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缴。

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的规定。

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以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并处2万元罚款。

 

普法园地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

第四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61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姜莹

编辑:小雨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2人被公诉 下一篇:戒烟者饮食上要注意三点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