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交管部门因设置指示牌不合理致5814辆车次违法,被司机起诉,最高法回应
来源:上游新闻 网易 点击数:723次 更新时间:2024/3/11 10:11:16

(原标题:交管部门因设置指示牌不合理致5814辆车次违法,被司机起诉,最高法回应)

北京青年报消息,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直播中提到,行政处罚中“过”的大小与“罚”的力度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处罚或者说罚款从来不应当是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应当是促成全民守法的抓手。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他表示处罚或者说罚款从来不应当是行政管理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表示,行政处罚中,“过”的大小与“罚”的力度,紧密关联。“过”需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罚”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知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或者说罚款从来不应当是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应当是促成全民守法的抓手。

“重庆法院曾经判决过这样一个案例。交管部门在路口未设置单行标志,而是在驶入巷子数十米处的车库出入口设置了禁止继续前行的单行标志。”耿宝建介绍。

图为直播访谈现场

据介绍,交管部门的做法直接造成对这条巷子不熟悉的驾驶员,“进退两难”:继续前行会违法受罚,掉头驶回,一是路窄车多,既不安全又耽误时间。不少驾车者只能选择硬着头皮,违法前行。两年时间里,共有5814辆车次因此被罚款、扣分。

而这样的情况,一直到一个“较真”公民出现才有了改变。原告被处罚后,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不应强人所难,执法应该更有温度。”耿宝建说,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法院在全面审查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基础上,依法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并在判决后向交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随后,交管部门将单向通行标志前移了数十米到巷子口,过往司机一目了然,交通违法大大减少,官民关系得以和谐。

行政诉讼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一个个纠正违法行为的判决,推动行政机关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延伸阅读

上海一司机因等红灯时刷手机被罚款200元、扣3分,交警解释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上海电台来电反映,他在路口等红灯时被辅警抓拍“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后被交警开具现场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他表示十分不能理解。

王先生说,1月22日16点左右,他驾车沿天目西路往东到恒丰路路口时遇红灯,突然有一名辅警从车辆左后方出现,敲他的车窗,说他有“浏览电子设备妨碍行车”的违法行为。

事发时,辅警从王先生车辆左后方出现,敲他的车窗

“我的手机之前一直放在架子上面,正好掉下来了,因为要看导航,所以等红灯时我拿起来重新放上去,就被抓拍了。”王先生感觉很冤枉,“而且,我根本没发现车道上面有人。后来过了5、6分钟,来了一位交警,给我开了处罚单,我被罚款200元、扣3分。”

图为王先生收到的处罚单

王先生说他有两点疑问想不通:其一,辅警是否有权力独自抓拍违法?其二,等红灯时浏览手机如何界定?

王先生被罚后拨打了12345投诉,后来接到了静安公安分局的反馈。

针对他质疑,辅警为什么拿着执法记录仪,独自在行车道上进行拍摄并拦车,给到他的回复是:辅警是在民警授意指示下,可以收取交通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随后交于民警处置,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承办单位回应王先生的质疑

王先生说,他将继续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自己并未在等红灯时长时间浏览手机。

“我已经8年没有任何违章了,对于这种执法内容和过程真的非常不能理解!”他表示,最近跟很多同事、朋友说起这件事,也有一些人遇到过类似的被罚情况,“我觉得既然那么严格执法,为什么没看到过公开消息,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呢?”

王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

小观此前就曾做过类似报道

早高峰,市民祝先生在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一番据理力争仍收到罚单,因“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200元。

图为祝先生收到的处罚单

祝先生表示,身边很多开车的同事和朋友都以为等红灯时可以用会儿手机,不曾想,这不仅属于违法行为,竟然还要被记3分。

“记3分还挺严重的,一年开车用4次手机,驾照分就扣完了。”

等红灯时刷手机也是违法行为?

跟上述两位市民一样,一些驾驶员对此也感到疑惑。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停车等红灯时算不算“行车”。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回复记者表示,所谓“驾车时”,是指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状态,既包括正常行驶时的动态,也包括等候红灯时的静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3分,罚款200元。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上海交警确实在对驾驶人等红灯时看手机的行为开展重点查处。

警方一般会在车辆等红灯时在车道上进行观察和抓拍,随后进行现场处罚。

图为执法现场(资料图)

边开车边浏览手机?

“边开车边浏览手机,是分心驾驶的主要情形。”交警指出,开车时浏览手机,不仅会影响驾驶人对信号灯、行人以及路况的判断,而且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在日常执法中,交警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行为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

测试数据也证明了这一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威胁。公安交警部门的测试情况显示,红灯亮起前如果驾驶人全神贯注等绿灯,并在绿灯亮起后第一时间启动车辆,这个过程约为1—1.5秒;如果是观看手机时突然发现绿灯亮起,慌忙放下手机再挂挡行进,这个过程就会延长至2.5秒甚至更长。

由此可见,边等红灯边刷手机,不仅会拖慢路口车辆通行速度,加剧城市道路拥堵;更甚者,如果驾驶人匆忙起步,不利于观察周边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抱怨”中的诉求值得重视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何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确是交警在严格执法之外,需要重视的问题。

“交通违法者的‘抱怨’中,往往藏着违法的根源和合理的诉求。”一名资深交警对记者表示,2016年交通大整治以来,上海市民遵法守法的意识显著提升,绝大多数驾驶员对交警的日常执法都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市民的‘抱怨’可能是对法律认知的不足,也可能是反映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执法人员,应该耐心解释、听取建议。”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交警严格执法“没有错”,“但执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对于初犯者尽量采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处罚,更要注意防止‘以处罚量论成果’”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租房交了10200元后,才发现地板是烂的!杭州男子想退租要扣近6000元,合理吗? 下一篇:“降价潮”来了!约10家车企宣布:下调价格!最高立减3万元→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