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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绝户的男人找到了,声称“300多万都消费掉了”
来源:极目新闻 搜狐 点击数:816次 更新时间:2024/2/29 10:08:56

原标题:吃绝户的男人找到了,声称“300多万都消费掉了”

2月27日,卷走上海智残女子450万吃绝户的江西男子,一度冲上全国热搜总榜前五。

本文图片均为“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 图

全国网友纷纷为上海女子鸣不平,一部分网友谴责江西男子小胡,认为此举“人神共愤”。

还有部分网友热切关注后续,认为这可能涉及到诈骗或盗窃,希望小胡能够受到法律制裁。

2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小胡,在电话中小胡表示,“300多万都消费掉了”“我觉得我应该得到惩罚”“(这笔钱)我还到老、还到死”“自始至终我没打算跟她离婚”

登上热搜后,网友炸了,纷纷留言认为男子这是盗窃、诈骗。

那么,针对网友疑问,男子的行为是否涉嫌盗窃?小编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

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盗窃不会获取密码。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奶奶的诈骗?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表示,不构成。因为男子以要换大房子为由骗老人卖房,但房子卖了之后钱款依然在老人名下的银行卡里。如果老人直接把钱给了男子,那可能涉嫌诈骗,但实际上男子是通过一些手段窃取了这张银行卡。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妻子的诈骗?

不构成。专家打了个比方,如果说一个丈夫对妻子说我要去买什么东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财产交给他,他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呢,可能改变了这个用途。那么这个应该说是夫妻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出现了纠纷,或者是出现了矛盾,这个肯定是不会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认定的。

但专家表示有民事责任,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未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后续可以通过起诉追讨。

男子的行为有“骗婚”嫌疑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欺诈结婚的情形,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在真实意思下结成的婚姻,就是有效的。

普陀区高度重视,区残联、妇联、司法局、公安及属地街镇等部门将持续对傅女士提供关心帮助,加强生活帮扶,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来源:“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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