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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大连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305次 更新时间:2024/2/23 9:38:08

 

2月18日

春节后首个工作日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在大连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会上解读了

《大连市2024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日前

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发布

《大连市2024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重点围绕

政策、要素、法治及服务和监管5个方面

制定了23项60条提升举措


全文如下

↓↓↓

大连市2024年

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持续创优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大连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清单(修订版)》为重点,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金标准”,一体推进优化政治生态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数字化迭代赋能营商环境加快升级,全力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大连新时代“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贡献营商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惠企政策供给


 


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现代产业发展、科技研发创新、政策精准供给等三方面改进提升,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形成政策引领、创新赋能、载体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支持现代产业发展

 

(1)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资金。积极推荐我市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国家拨付经费实际到位额度给予最高2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培育壮大海洋产业体系。深入落实《大连市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绿色健康发展,打造万亿级海洋食品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扩大海参、贝类、鱼类和裙带菜等近海生态养殖规模,积极稳妥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推进氢能产业优质发展。修订氢能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设立氢能产业相关子基金,加强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全力打造具有先进性、安全性的氢能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4)推动航运物流振兴发展。大力推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实现新一轮振兴发展,支持新增远洋海运航线,对符合条件的新开空白航区国际集装箱远洋干线且稳定运营的,最高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0万元/航线奖励补贴;吸引船舶运输企业来连发展,对在连开业总运力达到2-30万载重吨的船舶运输企业,按规模给予5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口岸办、市财政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促进船舶工业绿色发展。围绕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船三大主流船型,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企业紧密互动,加快绿色智能升级,着力开发新一代精品船型,交付3艘以上高技术船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地区:各有关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6)鼓励外资外贸特色发展。全面实施《大连市外商投资促进条例》,建设精准招商大数据平台,归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投资促进项目等内容,线上线下联动提供投资资讯、项目配对、投资对接等服务。高质量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向线上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支持科技研发创新

 

(7)加强科技项目攻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揭榜挂帅”,采取事前事后相结合方式予以资金支持,及时缓解企业项目研发资金压力,促进企业突破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8)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出台科技型企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入实施“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持续跟踪、全面培育、重点辅导。(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9)创建创业孵化载体。深入推进孵化器联盟建设,搭建孵化器、投资机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多方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优质项目发现、培育和转化,新增市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10家。开展“大连硅巷”建设,打造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科创街区,形成高校校区、科技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联动”,生产圈、生活圈、生态圈“三圈融合”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创优政策供给载体

 

(10)推进政策精准推送。建成并上线运行“企业服务云平台”,汇集各类惠企政策,优化政策精准推送功能,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坚持以要素保障为支撑,重点围绕土地供应、引人留才、金融服务、数据要素等四方面改进提升,持续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打好要素保障“组合拳”,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4.完善土地供应机制

 

(11)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出台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建立我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加快推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际案例。出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草)审批一体办理实施细则,为项目建设提供从确定红线到落地开工的报批服务。盘活存量闲置用地,改进和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流转交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优化引人留才服务

 

(12)拓展人才服务场景。深入落实“兴连英才计划”,指导制定重点产业领域专项人才支持政策。发挥大连人才网“产才”对接平台优势,统筹发布全市创新创业资源要素,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深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落实,切实提升人才在连生活便利度。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系统性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助力产业工人提升技术技能。(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13)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新建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3家、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个。聚焦产业发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按照省级部署探索高级技术人才民营企业自主评价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工需求的征集,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为供需双方搭建精准对接平台。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用工实名制、专用账户制、委托代发制等制度落实,加强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6.强化金融服务实体

 

(14)高效服务民营企业。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广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模式,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效率,优化金融供给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全面提供简易开户免费服务,减免账户管理服务费等收费。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绿色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根据企业需求精准优化保险服务,创新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针对性强的保险种类。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和“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推动资金早投放、早见效,2024年底力争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930亿元、增速10%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15)优化融资对接服务。完善大连市地方征信平台功能,围绕金融机构获客筛选、企业融资等需求,构建涵盖融资申请、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融资对接全流程服务体系,2024年底累计促成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10亿元以上。指导市银行业协会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发“掌连金融”模块,实现金融产品推送、查询、对比等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契合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7.发展数据新兴产业

 

(16)建立数据确权机制。优化“数字大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加数据确权、数据授权等工作职能。组织做好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健全各业务领域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确权、合规评估、产品流通、纠纷处理等基础制度,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场景式授权机制。研究组建国有大数据运营公司,探索培育壮大数据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7)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围绕算力、算法、数据、场景,着力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支持以大连数谷为轴心,建设具有算力供给、应用开发等功能的城市级算力服务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强法治维权建设


 


坚持以法治为根本,重点围绕权益保护、争端解决、办理破产、知识产权保护等四方面改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化解争端纠纷,实现法治护航企业群众安心发展、放心投资。

 

8.强化企业权益保护

 

(18)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及时有效维护胜诉民营企业权益,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到位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快侦快办破坏营商环境、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等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企业损失。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促进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助力企业实现司法康复。保护重大项目创新成果,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让企业群众安心生产。(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9)深入开展法治专项整治。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完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遏制涉三类案件问题增量,坚决整治涉企案件有案不立、久拖不办、久审不结、超期发放执行款等问题,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20)重拳打击涉网新型犯罪。加强涉企舆情信息巡查管控,紧盯涉网黑恶案件,严厉打击网上恶意造谣炒作、污蔑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违法犯罪。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严打非法入侵企业信息系统、窃取项目登记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9.提高争端解决效率

(21)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畅通涉经营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行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头雁”引领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优“人民调解 劳动仲裁 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培育选树新一批优秀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引,认定一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优化女性就业创业环境,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就业困难的女性提供必要扶持和援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3)搭建智慧仲裁平台。采购法律规范与裁判文书检索电子平台,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等工作机制,推动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整合当事人立案、仲裁员办案、在线庭审平台,加强仲裁与法院保全、执行平台、EMS送达平台等系统衔接,实现一站式智慧仲裁。(牵头单位:大连国际仲裁院)

(24)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充分发挥大连金融法庭作用,依托金融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审判繁简分流、执行高效便捷。加强金融仲裁与大连金融法庭有效对接,深度参与诉前调解、诉中分流,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完善金融等行业诉调对接平台,强化重点领域行业性调解组织培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牵头单位:市法院、大连国际仲裁院)

(25)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拓展“云法庭”功能,推行诉讼费电子票据线上申请、及时退费,实现诉讼主体、类型、流程“网上办”全覆盖。推进自助立案一体机、文书送达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材料收转云柜等智能诉讼服务终端应用,便利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升级执行信息系统,优化执行案件在线办理流程,提升执行案件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市法院)

10.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26)推进联动办理破产。出台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有关实施意见,加强破产企业金融事项联动办理,最大限度维护企业营运价值。指导和推动破产人管理协会出台破产保障基金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破产资金保障,实现多渠道筹措、快速拨付。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易程序案件6个月内审结。完善办理破产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流程,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高效联动。(牵头单位:市法院)

1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7)加快专利转化运用。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鼓励高校院所专利公开挂牌,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质化运行中国(大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领域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大幅缩减专利审查周期。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推荐申报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8)强化版权创造保护。依托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推动版权作品登记数字化、无纸化。开发非遗作品版权管理、展示、交易等模块,实现非遗作品版权全链条线上服务功能。加大版权协同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院线电影盗录传播专项整治等,加强侵权案件查处,有效保护各类版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重点围绕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贸易通关、公用事业、政商关系等六方面改进提升,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切实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2.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29)主动融入统一大市场。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加快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举措,建立问题线索发现归集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清理违法设定或以备案、登记、年报、认定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的行政许可,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0)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推进经营主体信息“一照关联”,将经营主体电子档案、电子许可证等常用信息分批关联电子营业执照,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移动端进行展示,实现经营主体身份信息“一照关联”,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1)降低市场退出成本。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优化注销流程、缩短公告时间,实行经营主体登记、社保、公章、公积金等方面一般性注销服务并联办理,信息实时推送、即时反馈,实现网上办、一次办,便利经营主体快速退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32)规范行政职权管理。落实《大连市行政职权调整运行管理办法》,构建高效协同的简政放权工作机制。上线并推广使用行政职权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实现办事指南全要素自动生成、联动调整,让企业群众更加清晰明白办事。〔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3)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窗办理系统整合对接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系统,打造“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现多类型综合窗口、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无差别综合窗口。〔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4)优化工程项目审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和结果全程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为新建建筑单体赋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编码,并关联项目代码,实现施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信息自动关联。深化施工图全流程在线审查,实现全过程电子签审图章,免除手工审查、签名、盖章等繁琐环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14.优化审批服务质效

(35)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丰富拓展“不见面提交”、“不见面审批”等数字服务场景,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辽企通App“e大连频道”,作为面向企业服务的移动端总入口。推动市级自建政务服务码移动端应用向辽事通App“e大连频道”整合集成,拓展政务服务码应用场景,以“码上办”推动政务服务“马上办”。〔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6)推行线下办事无纸化。出台《大连市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上线试运行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系统,推动线下办事免予提交纸质材料,构建从收件、办理到存档的全流程电子化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域通办。〔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7)优化诉求响应办理。优化12345热线驾驶舱功能,健全专家席管理、部门办理绩效和话务员队伍激励保障制度,实现问题或诉求精准分派、高效处置。充分运用“政企直通车”,完善“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常态服务机制。推动“12345 网格”机制覆盖全市村社,深化公共服务行业“直通车”办理机制。建立12345诉求主题数据库,分类梳理重点事件、领域和话题,运用AI智能算法加强对“一事多诉”、“一地多诉”等数据指标的监测评估,及时掌握社会热点、社情民意,预警发展态势。〔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8)创新实施智能办税。将12366热线和对外公开电话与征纳互动服务深入融合,纳税人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同步至征纳互动平台与税务人员连线,税务人员通过平台共享纳税人操作界面,为纳税人提供精准辅导。推进不动产税费一码通办,简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流程,优化“一岗”契税征收系统,推进电子税务局和“一岗”契税征收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将税款缴款码与土地出让金缴费码“两码合一”,实现税费一次同缴。(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5.推进贸易通关便利

(39)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制定《大连市智慧口岸一期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实现“单一窗口”立体化公共服务微信子系统等新功能上线运行。上线运行大连散粮码头“辽智通”大宗散杂货智能操作系统,实现单证无纸化、业务线上化,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港口物流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大连海关、辽港集团)

(40)持续提高通关效率。实行出口检验检疫证单“企业自主申报、海关智能审核、企业自助出证”全流程“一网通办”,优化进境木质包装检疫监管,实行“属地查验 口岸初筛”,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支持“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落实启运港退税、离港确认等优惠政策,促进以大窑湾港为中心的环渤海内支线“水-水转运”业务发展;实行“无纸申报 自动核放”,打造铁路快速通关新模式。(牵头单位:大连海关)

16.集成公用事业服务

(41)深化水电气热网视一站式服务。强化城市部件数据、水电气暖公共服务数据、移动信令等相关数据按需汇聚。以“一网办理、一次接入”为标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网视一站式接入,发挥一站式服务专班作用,实现“一表申请、联合受理、联动服务”。创新打造公用事业网格化服务模式,电水气三家公用事业单位联合规划服务网格,分派网格员协同开展政策宣传、前置解决问题,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企业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42)升级用电报装服务。超前对接项目需求,建立10千伏及以上重大报装项目台账,实施“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经理、一个团队、一个方案、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七个一”服务,确保我市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优化居民个人充电桩接电“三零”服务,实现充电桩居民个人用户报装用电“零投资、一次办”。(牵头单位:国网大连供电公司)

17.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43)加强政企沟通协商。每季度组织召开政企沟通协商座谈会,让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产业规划、政策制定、营商环境优化等,形成“党政主导、民企参与、凝心聚力、共谋发展”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44)深化对企业家激励引导。实施民营企业家教育引导机制,深化对民营企业家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创新引导模式和工作载体,开展“连商风采”宣传活动,组织理想信念教育,凝聚“两个健康”合力。加强企业家荣誉激励,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五)提升政府监管水平


 


坚持一体推进优化政治生态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点围绕统筹协同、营商监督、信用建设、公平竞争、国企改革、智慧监管等六方面改进提升,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建设“一把手”负责制,深化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8.统筹营商环境建设

(45)完善统筹工作机制。调整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分管市领导负责制,增加成员单位,覆盖营商环境全领域,强化建设合力。〔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46)压实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实施“一把手”负责制,研究制定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营商环境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更好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研究将企业满意度纳入对地区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19.加强营商环境监督

(47)治理重点领域腐败。着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海域、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强化系统性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48)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好干部发现使用机制,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深化容错减责免责机制运用,着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49)深化营商监督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聚焦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五项权力”,努力营造“八个环境”。重点监督清理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推动“一网通办”和“办事不找关系”改革、打造“阳光大连”系列行动、办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等八方面取得务实成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地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

20.完善信用体系管理

(50)健全诚信建设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清理整治合同协议违约、惠企政策不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着力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加大防范和化解政府及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方案,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1)推进信用结果应用。深入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打造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扩大信用核查覆盖面,推动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表彰评优等方面依法依规增加信用核查环节,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行政管理重要参考。推行信用修复“全程网办”,畅通失信主体网上修复渠道,引导及时修复信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1.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52)深化“一网交易”改革。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使用”、“应进必进、应接必接”原则,将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农业农村集体产权、国有产权等交易平台和系统全部接入“一网交易”平台,做到平台之外无平台、无交易。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加强运用协同监管平台,对围标串标、资质造假挂靠、违法发包转包等问题开展“一网监管”、协同处置和常态治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逐步实现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唯一身份管理,应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评标。〔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3)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卖场,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行为及监督管理,方便更多供应商参与交易活动,提升采购活动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对发现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4)优化审批中介服务。实行“一张清单”管理,编制发布《大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条件。建立“管服一体”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加强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执业行为;强化指导并鼓励引导中介机构优化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推行一网归集数据,依托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归集业务数据,实现归集业务量比上年增加10%以上,为定期评估中介服务事项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5)完善央地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央地合作机制,动态调整驻连央企信息库、央企在连重点项目库和重大服务事项清单,积极争取央企在连设立以子公司、区域总部为主的分支机构,重点推动华润万象城、庄河核电、瓦轴集团股权划转等央地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一企一策”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专项工程。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鼓励国有企业提高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技术研究投入比重。(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3.推进智慧精准监管

(57)提质安全生产监测。建设市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采集物联感知数据,完善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加强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有效提升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水平和对化工园区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实时预警、科学管控风险。(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8)深化一体监管执法。拓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领域和事项,提升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达30%以上。加强省一体化监管执法平台全领域应用,推动监管执法部门、事项、人员、对象、业务等信息进平台并规范应用管理,让企业群众感受到执法有度、监管有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59)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美丽河湖创建,严格落实河流断面污染补偿制度,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现国考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力度,实现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8%左右。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实现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6.9%。建设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将日常服务涉及的监测方案、采样照片、监测报告等信息全量录入系统,实现全过程留痕、实时跟踪监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60)加强海洋保护监管。推进“蓝色海湾”生态修复,完成海草床修复面积不少于40公顷。建设海洋智慧化大数据监管平台,采取高清影像采集比对、动态网格化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手段,进一步补足海域监管工作短板,提升海洋监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责任地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下好营商环境建设“先手棋”;要制定质量提升配套政策制度文件,细化实化具化各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实施营商环境“微改革”、“微环境”建设,筛选推动一批切口小、接地气、易推广的“微改革”项目,从细微处、细分领域优化“微环境”建设。各任务领域牵头单位要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和国家、省各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查找差距不足,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区要结合优势特点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以区域创新发展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评估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关切,特别是要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形成以需求促政策供给、以评估促服务优化的工作闭环。

(三)强化数字赋能。各地区各单位要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强化新技术应用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打造多元化数字应用场景,推进数据互通和服务融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四)加强考核问效。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考办,将各地区各单位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成效跟踪调度,强化质量提升创优评选,将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编发简报,对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贯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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