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一大学生被冰锥砸中后身亡,谁来担责不该是糊涂账
文|李哲
1月5日,山东烟台鲁东大学一学生被从天而降的冰锥砸中头部,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报道,事发地点为鲁东大学南校区学苑3号楼底商门口。
对此,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说,事发地点在校外路边,具体责任怎么划分还不清楚。
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但 “校外路边”“责任划分不清楚”之类的言辞,让不少网友担心,相关部门和学校会踢皮球,无人肯出来担责。
从法律上看,要找出责任人并不难。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讲的很清楚: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既然砸中学生的冰锥来自楼房,那么按照这“三种人”去找责任者,就不可能落空。
有网友称,出事楼栋一二层已出租,三层以上为学生宿舍。附近店铺人员也称,事发地在学生公寓楼下,学生可通过超市下到沿街商铺。
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校方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若如网友所言,涉事楼栋是学校的宿舍,哪怕冰锥来自一二层的底商,学校也不能置身事外。
另据媒体报道,附近店铺称曾反馈过结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他们也不知道谁负责清冰。学校称冰每天都产生,现在已采取措施。
有目击者告诉媒体,掉落的冰块有双人床般大小,形状不规则。当时被砸学生想躲,但是并没有躲开。如果冰锥每天都及时清理到位,可能就不会发生砸死人的惨剧。对此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及其负责人,显然是逃不了干系的。
冰锥在北方的冬天十分常见。过去,一些农村地区还流传一个谜语:“种下不用种,长出排成垄,剥着没有皮儿,吃着脆儿嘚”。想起小时候,冰锥还经常会成为小朋友们手中的玩具,为了避免不懂事的孩子被砸伤,大人们往往会用竹竿把冰锥打掉。
资料图,图文无关
现在,人们更多生活在城市,不像农村地区“各人自扫门前雪”,城市很多地方都属于公共区域,其管理场景往往是复杂的、责任方往往是交织的。也正因此,应对类似的安全风险要有前置思维,厘清责任单位,把工作做在前面。
类似的“意外”,看似偶然,实则早已埋下伏笔。远的不说,2023年12月17日,同样是在山东烟台,一家单位楼下,一辆轿车被屋檐上坠落的冰锥砸穿后挡风玻璃;2023年12月24日,杭州萧山区一女子在开车时,被一根突然坠落的冰锥砸到,车子的引擎盖被砸出近1米宽的坑。
当类似事件一再发生,应当引起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不要总要用生命来唤醒责任。
正如有网友所说,很多地方,平日里连小卖部大门玻璃上贴的招聘广告都要管,若拿出如此精细的管理精神,屋檐上的冰锥也就不会“做大做强”,且不时出来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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