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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清代老宅要继承公证,继承人最大九旬最小古稀 | 来源:极目新闻 搜狐 点击数:698次 更新时间:2023/12/27 16:47:05 |
原标题:苏州一清代老宅要继承公证,继承人最大九旬最小古稀
现代快报讯(记者高达)在古城保护和发展的过程中,将古建筑老宅列为控保建筑并进行保护修缮,是重要的一环。位于苏州姑苏区刘家浜的某房屋始建于清代,主要为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建筑。根据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发布的《苏州市姑苏区控保建筑、古街巷、名人故居标志牌文字内容公示》,该房屋为控保建筑之一。
近日,苏州市民潘女士(化姓)来到苏州市苏城公证处,称上述房屋系其祖宅,为了更好传承和保护老宅,家人协商要办理老宅继承手续。但由于历史原因该处房产未办理过产权证书,房屋继承面临难题,故前来寻求帮助。
由于上述房产年代久远,公证处公证员通过查证房产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几经辗转,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明确该房地产确系潘女士父亲所有。
老宅产权明确之后,召集全部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成了一件难事。由于潘女士家兄弟姐妹众多,且因求学、就业等原因分布各地,其中最大的已有90岁,最小的也已年逾古稀。鉴于部分继承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不在苏州。因此,公证员建议潘女士可让外地的继承人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公证员为潘女士家办理了房地产的继承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终潘女士凭借公证书顺利换取了不动产权证书,为后续该房地产作为控保建筑的维护、修缮提供了有利条件。
古城是一座文化悠久的宝库,控保建筑更是宝库中璀璨的明珠。苏城公证处将继续在古城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方面探索、实践,为苏州古城保护注入公证动能,共同助推古城“换新颜”。
(图源:苏州市苏城公证处)
(校对张静超)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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