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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拟废止!甘井区教育局公告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77次 更新时间:2023/11/23 9:30:10

近日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拟废止3所民办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甘井子区教育局拟对多年无实际招生、无办学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该3所学校可依法向甘井子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88159527)。超过上述期限,甘井子区教育局将依法废止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废止后,相关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甘井子教育

编辑:盼盼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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