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吴国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4年至2023年,吴国栋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6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吴国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阳市铁西区大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孙利峰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
2016年至2023年,孙利峰利用春节和女儿升学、结婚、生子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和消费卡,折合共计8.9万元。孙利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科原科长白鹏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20年至2023年,白鹏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1.3万元,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前后。白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阳市康平县海洲窝堡乡海洲窝堡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燕伟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3年1月,燕伟国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燕伟国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黄土坎村党支部副书记胡昶亮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3年7月,胡昶亮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0余元。胡昶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丹东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郭志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9年,郭志君在担任丹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丹东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1.2万元。郭志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郭志君被开除党籍、调整其享受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职员张希俊违规收受礼品和加油卡问题。
2019年至2022年,张希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加油卡,折合共计4000元。张希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张希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8月,张希俊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凤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科科长胡国荣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7月,胡国荣以女儿结婚为由,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宴请其管理和服务的7家驾校负责人,收受礼金7500元。2022年10月,胡国荣违规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安排的宴请。2023年2月,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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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丹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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