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媒体报道
 
市税务局详解居民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724次 更新时间:2023/9/26 9:54:07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殷洁

2023大连秋季房交会昨天落下帷幕,一些市民也有了近期换房的打算。“听说现在换购住房,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我想知道如何申请……”记者从大连市税务局了解到,关于此类咨询最近成为了热点。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问:请问个人出售和新购住房在时间上有何要求?

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问:怎么确定卖房和买房的时间?

答: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问:如果出售和新购的住房不在同一城市,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

问: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能全额退还吗?

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问:2022年10月在大连卖了一套住房,卖了2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2023年1月,在大连花300万又买了一套住房,请问能退多少个税?

答:因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问:2022年10月在大连卖了一套住房,卖了2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2023年1月,在大连花150万买了一套住房,请问能退多少个税?

答: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150万元÷200万元×2万元=1.5万元。

问:符合退税条件应该如何申请?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答: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税务部门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者不动产交易大厅等场所缴纳现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仍应到该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大厅提起退税申请,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问:如果退税后又解除新购房屋交易合同的,还需要把退税款再交回去吗?

答: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会通过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共享信息,加强退税审核和撤销合同后缴回税款的管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小伙买“恋爱保险”结婚后理赔遭拒 险企:愿退还保费 下一篇:被曝光的不文明乱象,整改得咋样了?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