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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2起典型案例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820次 更新时间:2023/7/4 12:23:17 |
日前
普兰店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
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普兰店区(市)供销联社原主任、党组(党委)书记王有锋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3年,普兰店供销系统“新网工程”统一委托某广告公司为基层供销商店制作牌匾和制度板。时任供销联社主任王有锋之子王某辉在王有锋授意下,找到该广告公司负责人李某,从中分得部分供销商店牌匾、制度板制作安装业务。2013年至2015年间,王某辉累计承揽10家基层供销商店牌匾、制度板制作安装,共计收入4万元人民币。王有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科科员王建军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21年6月,某公司中标城子坦街道污水提升站工程,城子坦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科科员王建军,要求该公司将此项工程项目转由其承建,2021年7月,城子坦街道污水处理站工程由王建军建设完成,工程款共计52万元。王建军在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时谋取私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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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莲城清风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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