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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一日游”重点企业!出台旅行社、导游“十不得”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875次 更新时间:2023/6/8 15:04:57

市文化和旅游局

约谈“一日游”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市“一日游”市场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6月5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约谈我市主营“一日游”业务旅行社负责人。

会上,市场管理处和执法队工作人员分别就旅行社规范经营、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安全意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提醒各旅行社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严守旅游安全红线,拒绝恶性竞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共同营造健康有序“一日游”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各旅行社要把握住旅游市场回暖契机,积极调整企业发展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始终绷紧守法经营这根弦,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助推大连市旅游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各参会旅行社负责人均表态要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共同维护我市“一日游”市场秩序。


下一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一日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一日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文旅服务质量,维护大连旅游城市形象。

大连市旅顺口区文旅局

关于对开展旅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导游

“十不得”的提醒告诫书

   

相关旅行社负责人、导游:


首先,非常感谢各旅行社和导游宣传、推介旅顺文旅资源,并正在或有望参与旅顺旅游市场的开发合作。为全面规范旅顺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打造“品质旅游”新形象,我们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特向从事或即将从事旅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导游发布提醒告诫书。
一、旅行社

1.不得虚假宣传、诱骗旅游者、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2.不得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擅自指定购物场所。

3.不得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4.不得委托无资质、无许可证的旅游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车辆进行旅游活动。

5.不得从事、经营旅游领域养老诈骗活动等。


二、导游

6.不得无证从事导游经营活动,擅自承揽导游业务。

7.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增减项目、擅自安排购物或终止导游活动。

8.不得恐吓、辱骂、讽刺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9.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要小费。

10.不得使用不当语言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军人形象等。


(其他未尽事宜,以相关法规条例要求为准)
旅顺文旅局及其执法队已设立多处联合检查站,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大联查巡查力度,已依法立案调查个别违规旅行社和导游。今后一段时间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媒体曝光、部门协作力度,特别是,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强烈反映或者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红黑榜等举措公开曝光,通过旅游市场环境的全面整治最大限度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醒告诫,望遵守!


旅顺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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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旅顺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图片:旅顺博物馆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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