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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大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664次 更新时间:2023/6/7 12:07:03
 
 
 
 
 
 
 
 
 
 

综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实现大连市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 GDP过万亿”目标提供了强大助力。

空气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保障冬奥会期间空气质量,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柴油货车管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8天,PM_2.5累计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 PM_10累计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_2.5和PM_10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推进。完成511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务。8条河流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定和勘界立标,完成特殊水体保护区划定。14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标。印发《大连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渤海黄海(大连段)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科学制定复州河总氮削减方案,全力推进复州河总氮削减。完成全市417个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推动主城区重点入海(河)排污口实现可视化监管。落实海上环卫机制,实施庄河海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渔业资源养护。

净土保卫战向纵深推进。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在全省率先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启动。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推广使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扎实做好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项目实施。高标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平岛社区获得辽宁省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创新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优化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强化技术评估“前中后”全过程服务模式。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全面推行“帮代办”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完成民生类项目环评审批。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加强,在重点流域全面开展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精准编制河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大连市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组织两次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环境管理手段持续创新,强化推动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自行公开,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市生态委建设不断加强,完善工作制度,发挥统筹作用,按照动态清单、定期调度、线索移交、整治复查“四项制度”持续推进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已按期完成整改15项,88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增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考核和执法大练兵,推动各项执法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强化,规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运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环境宣传不断深入,成功举办2022环境日国家主场大连分会场宣传活动,召开“大连这十年”之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推进社会共建行动。

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

◎概况

全市各区市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88.5%~96.8%,由高至低依次为:长海县>庄河市>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大连市区>长兴岛经济区。

图1 大连各区市县AQI分级天数及达标天数比例

市区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167天、良为171天、轻度污染为26天、中度污染为1天。各监测点位中,双D港和周水子点位达标天数比例最高(93.2%),星海三站点位达标天数比例最低(85.3%)。

◎细颗粒物

全市各区市县细颗粒物(PM_2.5)年均浓度范围为21~28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14.3%,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2 大连市细颗粒物(PM_2.5)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可吸入颗粒物

全市各区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_10)年均浓度范围为31~51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16.3%,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3 大连市可吸入颗粒物(PM_10)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二氧化硫

全市各区市县二氧化硫(SO_2)年均浓度范围为7~12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4 大连市二氧化硫(SO_2)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二氧化氮

全市各区市县二氧化氮(NO_2)年均浓度范围为14~24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7.7%,各监测点位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5 大连市二氧化氮(NO_2)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臭氧

全市各区市县臭氧(O_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11~161微克/立方米,长兴岛经济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各区市县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3.6%,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6 大连市臭氧(O_3)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一氧化碳

全市各区市县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0~2.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图7 大连市一氧化碳(CO)浓度空间分布示意图

◎自然降尘

全市自然降尘年均值为4.7吨/(平方公里·30天),符合辽宁省标准,与上年相比下降6.0%。

◎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17,酸雨频率为1.0%,与上年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

地表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地

14处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其中市级在用水源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水质总体保持在Ⅱ类。

◎主要河流

碧流河、英那河、大沙河、登沙河、庄河、复州河、浮渡河和湖里河等八条主要河流的1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以优良为主。13个断面中,3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好转,9个断面水质同比无明显变化,1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恶化。

碧流河入口、碧流河库心/出口、碧流河城子坦、英那河入海口、大沙河沙河村、大沙河麦家、庄河小于屯、复州河西韭大桥、复州河复州湾大桥、复州河三台子、登沙河登化、湖里河湖里河大桥、浮渡河西北窑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评价指标均达到相应水质考核目标。

海洋环境质量

◎海洋环境状况

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状况优,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7.2%,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一类海水质量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91.3%。三类以上海水主要分布在普兰店湾、复州湾和青堆子湾,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2022年大连市各类水质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海水浴场

2022年,金石滩、泊石湾、傅家庄、星海湾、塔河湾、大黑石、夏家河和仙浴湾共8个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均为100%。

海洋垃圾

2022年,金石滩、泊石湾、傅家庄、星海湾、塔河湾、大黑石、夏家河和仙浴湾8个海域海面未发现漂浮垃圾,海滩垃圾主要为“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和“织物类”等。

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2年,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虎平岛、蚂蚁岛共观测到斑海豹103头;除个别监测点位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占比与2021年持平;自然岸线保有率为53.28%。

声环境质量

◎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8.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8.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各区市县监测点次达标率昼间除大连市区和普兰店区外,其他均为100%,夜间范围为75.0%~95.0%。

图8 大连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状况

◎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同比持平。各区市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4.4~68.6分贝,大连市区和瓦房店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较好”,其他均评价为“好”。

图9 大连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排序

◎区域声环境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同比持平。各区市县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0.3~55.1分贝,瓦房店市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评价为“一般”,其他均评价为“较好”。

图10 大连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排序

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中心城区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1个例行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测量值均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自然生态状况

◎生态状况

大连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8.66。旅顺口区和长海县生态环境状况为优,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均为良。

◎城市绿化

建成区绿地面积19789.72公顷,绿化覆盖面积20373.72公顷,公园绿地面积4644.20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4.57%,绿化覆盖率45.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3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大连地区有自然保护区11个,总面积58.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6个。风景名胜区3个,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

措施与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大连市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调度整改任务,多次现场调研、督导重点难点问题,每月召开督察整改会议专题调度。强化帮扶指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化管理,实施差异化调度及预警,开展多形式联合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完成883件群众信访案件查处。新建1100吨/日垃圾渗滤液项目等环境基础设施。有效解决松木岛地下水水质恶化、梭鱼湾土壤污染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断补齐畜禽养殖污染管控、农村面源污染等工作短板。高标准整改,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为例,完成153家整治,减排挥发性有机物约2万吨。强化考核问责,保障督察整改落实。大连市将督察整改等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强化考核问责。截至2022年底,大连市28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15项。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组织旅顺口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旅顺口区编制印发了《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旅顺口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组织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平岛社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途径。通过与大连市龙头企业合作开展生态移民工程,实现生态环境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走出了一条脱贫致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以鑫玉龙有限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辽参产业联合体,推动辽参产业绿色发展,打通“两山”转化通道,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之路,助推乡镇振兴。依托自然资源优势,打造了多维度的平岛特色海岛生态旅游体系,在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和“两山”转化模式方面具有典型推广示范作用。

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2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调度督办,统筹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河流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渤海黄海(大连段)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大气环境保护

2022年,全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全年实现338个蓝天,PM_2.5均值24微克/立方米,PM_10均值41微克/立方米,均刷新历史最好纪录。

全面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截至2022年底,企业累计投资约11.1亿元,建成50余套挥发性有机物RTO处理设施,减排挥发性有机物约2万吨;同时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帮扶专项行动,高标准排查56家重点企业、313个重点储罐废气收集、末端治理、LDAR检测等全过程管控措施,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管控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政中心等部门,建立“交办—整治—复核—销号”的扬尘闭环管理模式,累计交办、整改扬尘问题544项,治理裸露地块60余处,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颜值。稳步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污染天气立体化应对体系,实现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全覆盖”;充分运用雷达扫描、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智慧化手段,多方合力,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机动车污染防治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排查,建立全市212家重点用车企业清单。开展路检路查、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入户检查,充分应用遥感检测等技术手段筛查不合格车辆,累计检查车辆8.5万余台,依法查处不合格车辆513台。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状况摸底检测,累计核查机械4745台,发现超标机械438台,悬挂环保号牌1200台,新登记编码211台。组织完成全市环检机构标准升级,对63家环检机构开展了2轮次全覆盖检查,帮扶规范各类问题96项。

水环境保护

◎稳步改善提升河流水质

充分发挥河流断面污染补偿机制的经济调节作用,通过强化河流季节性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化巡河、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全力保障河流水质达标。2022年,大连市河流水质稳步改善。13个国考河流断面全部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2.3%。入海河流水质显著改善,45条入海河流达标率达到97.8%。

◎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建设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重点污染源)台账和定期巡查制度,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27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全部获得市政府批复,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同步完成,进一步织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网。

◎扎实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

印发《大连市2022年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一口一策”台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2022年度511个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海洋环境保护

◎美丽海湾建设

印发《大连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老虎滩湾、星海湾、红土崖子湾、塔河湾、普兰店湾率先建成美丽海湾。大连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经验在中国环境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广泛宣传。

◎入海排污口整治

实施《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属地政府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完成2022年417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

会同市海洋发展局两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和海水养殖排污口监测,开展海水养殖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土壤环境保护

◎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源头防控,将295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督促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组织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215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进中石油大连石化、大连船舶重工等重点企业搬迁进度,明确工作要求,消除土壤环境监管盲区。充分依托市、县两级建设用地储备规划交易工作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土地征收、规划编制、土地供应、项目实施等环节,严把用地准入关。2022年,共对182个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进行备案管理。有序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大连市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方案》,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配合省厅对4个地块建设用地风险评估报告、1个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开展专家评审。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845万元,支持大连地铁4号线梭鱼湾施工区域土壤修复项目。

◎地下水污染防治

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12家企业65个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全面启动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调查,完成大连东泰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通过“监测、整治、管控、修复”等系列措施,松木岛化工园区地下水水质持续改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5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通过省厅销号。

◎固体废物管理

印发了《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大连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部门间危险废物管理沟通协作机制,会同市应急局联合印发《大连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处置企业环境和安全隐患排查,完成整治各类隐患问题126个,持续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保障冬奥冬残奥会、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运行,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利用处置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完成全市255家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率100%。2022年全市累计安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33.86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医疗废物管理

科学应对“3.14”“8.20”新冠疫情,坚持涉疫医疗废物产生、收运、处置日报告制度,启用大连市长兴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作为涉疫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保障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2022年全市安全处置各类医疗废物2万余吨,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自然生态保护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按照省厅部署,结合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度大连市农村环境治理任务的通知》,将全年132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市县,进一步压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大连市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加快落实环境整治任务。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将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作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将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散户排查整治一并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范围,协同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双落实。

环境安全管理

◎环境信访处理

2022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举报投诉案件11967件,同比下降22.2%,按时办结率99.98%,总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5批19人次。投诉量位居前三的分别是甘井子区占比32.1%、金普新区占比17.7%、中山区占比10.8%;除金普新区、普兰店区投诉量同比分别上升10.6%、4.3%外,其他各区信访量同比下降,下降幅度最高的是高新区,下降68.8%。从受理渠道来看,投诉较为集中的是省12345话务平台占比86.9%;从污染类型来看,投诉较为集中的是大气污染占比47.5%、噪声污染占比37.0%。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大连市的883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完成全部案件的复查回访工作,复查率100%;完成全部案件的销号工作,销号率100%。按时限完成了督察案件整改任务。

◎环境隐患排查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垃圾填埋场和矿山、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土壤重点单位、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等8类企业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等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现隐患问题2191个,已整改完成2040个,对23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212万元。

◎核与辐射管理

依托大连市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化任务调度,加强重点源企业精准管控。组织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切实保证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全市2000名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从业人员免费参加全国统一培训考核,提高辐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深化联防联控应急机制,编制印发《大连市辐射事故实用性应急预案》,联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环境监察执法

2022年全市共计行政处罚案件242件,下达处罚金额1255.95万元,罚没款入账金额1281.38万元。全市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30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查封扣押案件2件;限产停产案件6件,行政拘留移送案件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14件。

在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中,执法队、金普新区分局和旅顺口分局被评为市、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宋在波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政策与服务

营商环境

组织召开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破解项目环评准入和企业日常监管中梗阻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印发《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项目实行包保服务,从项目谋划阶段起主动对接,提前研判解决问题,跟踪项目进展,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全流程服务,多次开展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会。成立新机场、太平湾、长兴岛等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局领导带队多次赴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汇报、沟通,协调解决制约问题,有力推动项目落地,《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生态环境部审查。2022年,全市审批595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246.73亿元,环保投资56.41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582家,其中重点管理269个、简化管理313个。

环境准入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相关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等。加大“两高”项目审核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通过严格项目环评准入,推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污染物减排,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大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研发搭建了“三线一单”智能查询平台,主动对接社会需求,为企业建设项目开放查询服务,出具“三线一单”查询报告,为规划编制重大交通选线和建设项目选址等提供前期服务。

环境法制

◎法治政府建设

印发实施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印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外公布。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裁量基准对常用的357种环境违法行为1300余项环境违法情形进行了细化量化;免罚事项达到七类17项,增加幅度超过四成。全年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审结7件;行政复议案件15件,审结12件,涉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全系统458人通过考试取得司法部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编制人员持证率达98.5%。2022年与旅顺、普兰店海洋部门签订执法委托协议,至此完成全部海洋渔业执法委托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市县政府、各委办局配合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对大连市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等情况,对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删除、调整共计11项。

◎法制宣传

在“大连生态环境”公众号设立“生态环境法制专栏”,共推送13期法律法规解读宣传稿件。编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及制度文件汇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汇编》,助力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撰写的“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下政府垫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款的追偿途径”论文,被市法学会评为2022年度重点课题。在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中,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获评为2022年度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示范项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2年,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通过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索赔磋商、实施修复等程序,全面履行索赔追偿责任,确保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到位。全年共办结赔偿案件38件,赔偿金额560余万元。在省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议上,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作为3个先进单位之一,作了经验介绍。

清洁生产

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的源头和过程控制作用,加强和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制度为保障,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印发了《大连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进一步提高大连市清洁生产审核质量。以帮扶为抓手,指导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国家文件为指导,积极探索行业整体审核模式,推动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落地,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以试点为契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位列56个首批创新试点项目名单。

环境监控

2022年,全市新增在线监测数据联网企业116家,142个点位。建成环境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全年共组织313家企业标记异常数据211925条,涉及点位350个;共发布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日报210期,核实处置超标数据4507条,处置生态环境部转办超标事项的7件;通过“自动监控动态管控闭环管理平台”共向企业和各分局推送97254条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预警信息,有效反馈率达到92.8%,基本实现异常事件96小时内处置完毕。

环境监测

制定印发《2022年大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应急等监测工作。公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实时报和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定期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等监督性监测结果。整合污染源监测数据,编制完成《2021年度大连市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建设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多场所质量管理体系。各区市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挥属地优势,全力做好监测为管理服务。对《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开展全覆盖的宣贯培训,全年组织市级应急演练2次。

环境科研

《浅谈模糊数学评价近岸海水质量》成果获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三等奖。联合沈阳环科院申报《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监测预警应急技术》并成功争取辽宁省科技厅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资金支持。开展《大连市工业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特征分析》、《重污染天气应对策略研究》等课题。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调研报告》《关于环评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关联情况的说明》《风电开发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关于“美丽中国”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长兴岛经济区环境管理的相关情况》等调研报告。编制完成《大连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议,为大连市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科技支撑。完成《“十四五”时期大连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思路研究》《“十四五”时期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重大问题研究》《“十四五”期间大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思路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机制》《大连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管理及融合应用》等项目成果登记工作。

联合化物所、理工大学、海事大学等9家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组建“首创大连生态环境资源创新科技研发中心”联合体,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的研究合作。

环境宣教

唱响最强音,成功举办2022环境日国家主场大连分会场宣传活动,向世界展示大连核电、风电、氢能、储能等清洁能源集成应用成果,清洁美丽的大连风光向全球展现。站稳主阵地,正面宣传负面曝光相结合,凝聚强大治污攻坚合力。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年提供新闻通稿120余篇,通过各大媒体发布稿件近千篇次,在中央、省级媒体发稿近300篇次,组织并配合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服务求实效,政务新媒体平台不断做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大连生态环境”微信、微博的基础上,开通了今日头条号,侧重政策宣讲。2022年官方微信推送文章1500余篇,累计阅读量30余万;官方微博推送文章1300余篇,累计阅读量400余万。引领新风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总动员,推动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体系。开展小学生环保知识竞赛、青少年环保演讲比赛、大学生参观环保设施·体验环保岗位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28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线下接待参观人数3000余人;创建环境教育基地5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1家。创作宣传产品,大力丰富传播载体,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摄制《2022在大连,我与自然同呼吸》《让中国更美丽系列MV》《六五主题大连宣传片》等10余部环保专题片;设计制作环保公益海报近60张。

注1:本公报生态环境质量等内容由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城市绿化等内容由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提供。

注2:本公报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查阅,网址为http://www.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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