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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750次 更新时间:2023/5/12 15:17:01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117余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索证索票、进货、销售台账建立不完善的情况,已要求商户进行整改;对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存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与CCC认证所标明的信息不一致行为,已进一步展开调查。

据悉,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

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还通过下发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形式着重向商户宣传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验收把关职责,强化行业自律,杜绝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诚信自律意识。

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提示

一 电动自行车应满足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取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须满足以下标准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1.有脚踏骑行功能;2.车速不能超过25km/h;3.重量不能超过55kg;4.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5.获得3C(CCC认证)。

二 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应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尤其是确认电动自行车是否获得CCC认证。

三 销售门店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分开区域摆放,并用显著标识标明车辆类型等。

四 销售门店不得销售擅自拼装、非法加装或者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自行车属于CCC认证产品,所装配的电动机、电池、控制器、充电器、仪表、车架、前叉、制动装置、车速提示音装置等均属于办理3C认证时必须申报的关键配件。车辆厂家在办3C证书时必须将其采购的各种关键配件的厂家、型号、参数逐一上报认证机构,并且遵循一致性原则,保证其后续生产的实车必须装配对应的配件,不得随意更换。关键配件发生任何变化,都必须向认证机构申请3C证书变更。特别是随意更换蓄电池和充电器,会造成车辆存在爆燃等重大安全隐患。

五 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3.擅自拼装、非法加装或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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