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连年缴费未享受医保,能减少个人缴费吗?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909次 更新时间:2023/2/9 15:24:04

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

能否减少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近日回应
↓↓↓


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06号建议中,提出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是否可以减少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近日答复:

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不受参保人是否患病的影响,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


如果将个人缴费与个人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利用度挂钩,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

 

国家医保局表示:

不同于商业保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状态有要求,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不受参保人是否患病的影响,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


客观上看,如果将个人缴费与个人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利用度挂钩,可能会出现健康人群缴费日益减少、患病人群缴费逐年增多的情况,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


引导群众持续参保要考虑激励作用、调动积极性,国家医保局表示,将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健全全民医保,完善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健全筹资机制,宣传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



同时

国家医保局还回应了以下建议

↓↓↓




对于“暂缓个人缴费提标,建立适当增长的缴费机制”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介绍

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较大。
近年来,全国医药费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与2011年相比,全国次均住院费用由6632元上涨到11003元,十年间涨幅约66%;全国次均门诊费用由180元上涨到329元,涨幅约83%;全国人均就诊次数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约28%。
居民医保基金近年来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2021年收入9724亿元、支出9296亿元,结余率仅为4.4%,个别省份出现基金赤字。

国家医保局表示

个人缴费年年涨、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的问题客观存在,“个人缴费标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引导合理预期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该局高度重视,正在会同财政部专题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切实保障好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推行以户为单位组织参保、避免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的建议


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方组织发动群众参保过程中,已有相应的做法,该类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基层具体工作落实,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率,但实践中受人员流动、人户分离等因素影响,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障碍,今后国家医保局将进行专门研究论证。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13篇原创内容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新一轮降雪!大连气象提醒 下一篇:5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即将发放!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