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即江歌案被告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江歌母亲江秋莲也在微博上公布了该消息,并请网友们帮忙监督刘暖曦的消费情况。
城阳区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刘暖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依规对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刘暖曦被限制选择飞机、旅游、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等。
法院发布刘鑫被限制消费信息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按照判决结果,刘鑫需在2023年1月9日之前赔偿江母近70万元。二审宣判后,刘鑫曾在微博上公开募捐,不久后她的微博账号被封禁并限制提现。
1月10日,江秋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已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1月11日,刘鑫已被立案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4万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1月17日,江秋莲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鑫的粉丝韩素,是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未出庭“证人”,她在微博号召刘鑫的粉丝直接打钱到城阳区法院执行庭账户里,为刘鑫支付法院判决赔偿款。目前韩素的微博也因违反社区公约,被永久禁言。
对此,江秋莲表示,刘鑫和韩素等人始终没有认识到错误。她认为,刘鑫网络求助打赏支付赔偿款已经非常过分了,刘鑫被禁言后,韩素又号召直接给法院执行庭账户打钱,这是在挑衅法律权威与尊严。
法院江秋莲请网友帮忙监督刘鑫的消费情况
关于刘鑫约70万元的个人赔偿款是否能募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律师曾公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募捐的主体应为慈善组织,个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个人赔偿款不能募捐。刘鑫通过社交平台打赏功能寻求网友帮助的行为,更符合网络个人求助的特征。
岳强律师还指出,目前,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对赔偿款的个人求助,但个人求助并非毫无限制。根据《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将公开募捐信息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区分,并明确告知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同时,平台还应杜绝发布包括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信息。
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斌律师此前接受天目新闻采访时也表示,“刘鑫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刘鑫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她却在互联网发起募捐,用于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无疑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是对判决的一种亵渎。
关于此次江秋莲提出的刘鑫粉丝号召网友给法院执行庭账户打钱的行为,北京民知律师事务所田华律师表示,网友若打钱给法院,该行为是无效的。法院执行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其他人的打款到法院账户,就会产生法院与其他人之间的一个法律关系——不当得利。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刘鑫并未有效被执行。对此,法院可能会退回网友的钱款,如联系不到打钱的网友,也有可能暂时存在法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正常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处置相关财产,如直接冻结、扣划银行存款。并且在执行回款后,也应由法院账户统一监管,确认后发放至申请执行人,网友直接打钱到法院执行庭的做法是不合程序的。
付建认为,刘鑫应尊重法院判决,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自己承担,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刘鑫未出庭的证人在互联网上号召网友打钱给法院,不符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方式支付判决赔偿金,也违背公序良俗。
延伸阅读
“江歌案”案发6年 双方都经历了什么?
11月22日下午2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健康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这一天,距离2016年11月3日案发,已经过去6年时间。6年里,江秋莲与刘暖曦二人从案发初期的关门之争,到回国后矛盾激化,一直都牵动着公众的神经。
在一审宣判时,江歌无私帮助他人被法院认可。江秋莲终于等到了她要的判决。
但刘暖曦并不认可这次宣判,随后提起上诉。二审第一次开庭后,刘暖曦召开记者见面会,欲做最后一搏。
如今,二审第二次开庭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这场僵持了6年的“辩论”,仍将持续下去。
案发:门到底关没关?
日本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暖曦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广泛关注。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刘暖曦与江歌是一同在日本留学的好闺蜜,2016年刘暖曦与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前男友陈世峰分手,江歌见她无家可归又被男友纠缠,就收留了她。分手后,陈世峰多次骚扰威胁刘暖曦,江歌替其解围。
东京地方法院的日文判决书,披露了案发时的一些细节。东京地方法院审理认定,陈世峰在行凶前一天来到前女友刘暖曦打工的地方,要求复合,被坚定拒绝,并告知他有喜欢的人。此后,陈世峰对刘暖曦发信息说,“如果你和他交往,我会不顾一切”。几个小时后,陈世峰携带刀具凶器和替换衣服,来到江歌和刘暖曦所住公寓的外部楼梯,事先埋伏,伺机行凶。当晚,刘暖曦与江歌一起回家,其中一人先行跑进房间。陈世峰见不到刘暖曦。随后,陈世峰在走廊杀害了江歌。
日文判决书内的案发现场示意图(图源:west law数据库)
隔绝了刘暖曦和江歌的那扇门,成为了案件的焦点。江秋莲认为,是刘暖曦将门反锁见死不救,才酿成女儿被砍十刀而死的惨剧。而刘暖曦则面对镜头解释道,自己曾试图打开门却被外力弹回,于是选择报警然后留在屋内等待。
6年时间里,双方一直围绕着“刘暖曦究竟有没有锁门”展开了辩论。2022年11月20日,刘暖曦再次公开接受百姓关注采访,回忆了案发时的细节。
刘暖曦称,当天自己与江歌碰面后,二人在公寓的栅栏门口处就分开了。自己先跑上楼,并从包里面拿出钥匙开了门。她表示,自己当天来了例假,回家后就直奔衣柜和抽屉,拿自己想拿的东西。
“拿了之后,我就准备去换衣服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刘暖曦称,自己这才意识到,江歌没有跟进来。
“那个时候我就去(门口)看,然后我就(发现)推不开,然后推开了一点点距离,刚好能看到水表,然后又被很重的外力反推了回来。当我再推的时候,只能拧动门把手,但是推是完全推不开的状态了。”刘暖曦称,日本的门跟中国的门不一样,有一个弹簧,“你把门打开,进了屋子不去管那个门,它自己慢慢就会弹上。”
回国:双方矛盾激化
2016年11月19日,江秋莲带着江歌骨灰回国。当年,日本警方最终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杀人者陈世峰已被逮捕,刘暖曦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刘暖曦曾向媒体回忆,案发后,江秋莲一直通过微信等方式与她联系,询问案件有关的情况。但由于案情尚不明朗,警方要求其保密,她便就此向江秋莲解释了当时的处境。刘暖曦猜测,这应该也是江秋莲对她不满意的开始。
当时,刘暖曦距离研究生毕业仅剩几个月的时间,但她的生活却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刘暖曦回忆,在日本待的最后时日,她身边总有媒体记者上门采访,也有不明身份的人到学校和居住地骚扰。她无法继续学业,就想着回国工作赚钱弥补江歌妈妈、赡养父母。
她回忆那段经历时提到,“我时常想,当初我应该怎么样做,才能避免事件演化成这样。”
最终,刘暖曦并未能完成在日本的学业,“退学了,因为当时很多人来骂我,有各种各样的声音,然后我就很害怕,我的父母就不让我读了。”
2017年3月左右,刘暖曦回国找到了一份在语言学校的工作。刘暖曦称,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当时找这份工作,一方面是想尽快调整一下状态;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份工作攒些钱,未来好出庭作证。
同年的5月21日,江歌遇害200天后,江秋莲在网上发布了一篇泣血控诉刘暖曦及其家人的长文。江秋莲称,刘暖曦一家始终拒绝与其见面沟通,并在网上公开了刘暖曦全家的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证号等。
众多网友在同情江歌母女的同时,对刘暖曦进行谩骂。“我们的沉默和忍让,换来的却是不断有人给我们寄丧葬用品,以及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甚至有人去骚扰我爷爷奶奶两个八十岁的老人。”刘暖曦曾公开表示,那段时间,她承受了巨大的网络和现实暴力。如不是她一直想着要去出庭作证,让陈世峰绳之以法,给江歌一个交代,自己不知道能不能撑下去。
到了8月份,刘暖曦丢了工作。“那天正赶上我休班,不知道江秋莲怎么知道了我上班的地址,闹了一番。”刘暖曦说,公司觉得影响太大,认为她不适合继续在这里上班了。最后,她的父亲来到公司将她接回了家。
2017年8月23日,人物专访类节目《局面》,曾促成了江秋莲和刘暖曦在江歌遇害之后的首次面谈。一见到江秋莲,刘暖曦就连说了两次“阿姨,对不起”。江秋莲则是用手机拍着刘暖曦,刘暖曦表示:“阿姨你别不说话,你打我骂我也好,你把手机放下咱俩好好说话好吗?”
2017年,《局面》曾促成二人见面(图源:网络)
此时江秋莲放下了手机,就“是否锁门”“是否不让江歌进门”等问题对刘暖曦连连发问。
节目播出后,网络上对刘暖曦的声讨更加激烈。
2017年12月11日,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江秋莲、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以及犯罪嫌疑人陈世峰的家人均到庭。刘暖曦也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了法庭上。
当天下午3时许,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顶格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此案在日本的部分暂时告一段落,但江秋莲与刘暖曦的矛盾,却才刚刚开始。
一审宣判:江歌无私帮助他人被认可
在日本案件宣判后,江秋莲曾表示,要回国起诉刘暖曦。她认为,刘暖曦在江歌遇害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8年1月,回国后第三天,江秋莲就经人介绍到上海见了律师,想对陈世峰、刘暖曦追责。江秋莲说,日方的证据要想在中国法庭被认可,首先要逐字推敲,将日文案卷翻译成中文,再经过日方的公证和中国驻日使馆的认证,过程非常繁杂。奔波了大半年,江秋莲才在日本律师大桥君平等人的帮助下,顺利收到相关材料,并在网络上宣称起诉刘暖曦。
2018年11月,江秋莲委托青岛的律师办理此案,在律师要求下,江秋莲又花费了9个多月的时间从日本方面补充证据。2019年10月,江秋莲将这一案件委托给了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
近一年后,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暖曦,立案成功。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
同年6月和11月,该案召开两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江秋莲出席了本次审理,但作为被告的刘暖曦则并未出席。彼时,刘暖曦表示,网络暴力给她和全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打击。不出庭是律师出于对她的保护。
当天,法院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将择期宣判。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等来了期待已久的宣判。法院判定,刘暖曦合计赔偿江秋莲69.6万元。
判决书中写道,“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同时,该判决还对江歌案案发经过进行了认定。当天上午,江秋莲走出法院,并前往江歌墓前朗读了判决书全文,“女儿,妈妈做到了。”
一审后的江秋莲怀抱判决书(来源:记者刘楒睿摄)
但对于一审的宣判,刘暖曦称感到震惊,“锁门、拒绝报警这些细节,这些根本就不存在的细节竟然就这样被认定了。”
她还称,一审的判决结果,让她遭受了更强力的谩骂和不公,让舆论更加以为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我把江歌锁在门外,让陈世峰一刀一刀杀了江歌,我将她引入危险境地却不救助,我是有多恶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宣判第二天,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在北京举行媒体座谈会,回答了关于该案的诸多问题。会场上的她身着黑色外套、围着围巾,逻辑清晰、有条不紊回答着记者的问题。间隙,她还与在场的记者拉起家常,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对于判决结果,江秋莲感谢法官对江歌善良行为的认定,但对于判决金额并不十分认同:“我这四年为这个案子花费的都不止这么多钱,更不用说江歌的生命。”
彼时,江秋莲还公开表示,自己仍在等待15年后,杀人犯陈世峰出狱的那一天,“等陈世峰回国后,我还将对他提起诉讼。”
二审:刘暖曦的“生死一搏”
在法院一审宣判后,2022年1月24日,刘暖曦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彼时,刘暖曦的代理律师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其中包含一份刘暖曦的声明。该声明称,刘暖曦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江歌绰号)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暖曦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在得知刘暖曦上诉后,江秋莲也表示,上诉是刘暖曦的权利。“这一点我没有意见,我会依法应诉”,江秋莲表示。
不同于一审开庭,二审开庭时,刘暖曦表示将出席。“二审无论如何也要站出来说明真相,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一审宣判后,刘暖曦曾表示。
“我认为我需要站起来面对,而不是懦弱地请求原谅,我对江歌没有任何过错。恶魔陈世峰的杀人行为,是我和江歌不能预见,也不能决定的。”对于二审开庭,刘暖曦称自己最大的准备就是心态上的准备。
2022年2月16日,本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天,江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到场。
庭审中,双方围绕一审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刘暖曦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庭上,刘暖曦一方认为,大家对事实认识不全面,对她很不公平,并指出几点事实出入,包括报警录音中的惨叫是刘暖曦自己的(不是江歌的);日本判决书中认定了刘暖曦没锁门的事实;报警录音中,刘暖曦向门外喊,“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而不是“把门锁了”。刘暖曦一方还慢放了案发时的报警音频。
刘暖曦也提及,江歌在她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待;她和江歌二人并不知道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她未刻意阻止江歌报警。
刘暖曦代理律师胡贵云表示,她曾找人翻译日本卷宗,发现一个细节,陈世锋和刘暖曦并未在过道相遇。
而为了证明关门争议,刘暖曦及其律师用自制纸板模拟还原案发现场的过道宽度和门的位置。她当庭称,过道容不下两人,如果江歌受伤倒下,门无法打开。刘暖曦曾当庭试图重新讲述案发当晚的过程,法院让她庭后补充提交。对于刘暖曦一方提交的证据,江秋莲一方未予认可。
经过四小时的庭审,该案二审审理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当日下午,刘暖曦举行媒体见面会。她称,自己和代理律师一直在为开庭做准备。自己出席见面会,并不是想要证明什么,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看到她并不是一个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来,可以为自己发声,我也不是那个可以一直任人欺负、一直任人蹂躏、任人践踏的人。”
面对媒体,刘暖曦突然哽咽,“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不知道就这样一个卑微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我觉得自己的公民权利已经被剥夺了。”
随后,刘暖曦离场,直至见面会结束,再未出现。
二审第一次开庭后,刘暖曦出席记者见面会(来源:记者姚赟摄)
这次见面会,也被网友称为刘暖曦的“最后一搏”。
但作为原告的江秋莲则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这场发布会,也只有两句话回应此事,“这是一场人命官司,不是谁作秀的剧场。如果我有违法犯罪,自有法律制裁我。”
第二次开庭:仍待法律判决
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最终定于11月22日将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与往常不同,江秋莲这次并未站出来接受过多的采访。反而是刘暖曦,罕见地接受了部分媒体的专访。
刘暖曦再次回忆了案发时的一些场景,同时,她也表示,自己在一审后提出上诉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出路,给自己找一次证明清白的机会。
而与江秋莲的矛盾,刘暖曦表示,自己一开始没想过对抗她。“我一直在忍,在让她发泄,我知道她很难过,不能释怀,所以她无论怎么说,我都在忍。”刘暖曦反问,“但是忍到现在是一种什么局面?什么都可以往我头上扣,任何人都可以来骂我一句,我再忍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而对于本次开庭,刘暖曦表示,自己已经有心理准备直接面对江秋莲。
“自始至终我只不过是一个证人罢了,而且我并非目击证人。我所做的仅仅是配合他们采集我的DNA信息,指纹信息,还有指认一些东西是否是凶手的。”刘暖曦称,二审后的半年时间,自己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调过来的卷宗中也确实有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她比较有利的证据。
22日下午2时30分,本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暖曦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进行举证陈述,被上诉人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未出庭。
至下午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至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本案未当庭宣判。已持续6年的辩论,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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