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杨璐
本报讯 为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供水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对二次供水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促进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立足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日前,我市发布了《大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28日起施行。
在建设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监理。供水企业应当参与设计方案制定和工程验收。
在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管理办法》规范了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有关问题。新建和已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应当移交供水企业运行、维护和管理。其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原则上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已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应当实施改造。《管理办法》提出,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筹集机制。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或其他方式由业主、居民承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的,应当向业主、居民公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改造费用等信息,并经业主、居民依法表决同意。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提供节能、节水、安防设备和技术等方式参与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在水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规范了二次供水设施水质管理相关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在监督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城市供水、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二次供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发挥属地主导作用,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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