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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物业监控“盯梢”的女业主欲亏本卖房,物业:涉事经理已停职
来源:极目新闻 网易号 点击数:1481次 更新时间:2022/11/7 9:03:41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见习记者 舒隆焕

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自己出门、坐电梯、遛狗、吃饭、和朋友见面等细节,都被物业通过摄像头精准监控。

近日,成都高新区某商住一体公寓楼的业主刘越反映,从2021年3月开始,他被小区某物业经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盯梢,物业人员甚至会在微信群直播他的行踪。另一女性业主赵梅也称自己有类似的遭遇,担惊受怕的她不敢再住这里,打算将房子亏本出售。今年9月至10月,刘越等多名业主以“被偷拍隐私”为由先后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刘越和赵梅猜测,之所以被物业监控,可能跟他们发起成立业委会有关。

11月5日,该物业公司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公司会坚决处理、绝不姑息,涉事的物业经理已被停职,配合警方调查。律师认为,未经业主允许和同意,物业擅自监控记录业主日常活动,并群聊“直播”监控信息,涉嫌侵犯业主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权。

业主称被物业监控一年多

2021年3月,刘越在小区隔壁的一条商业街逛街时,一名路人突然对他说:“物业24小时在监控你,你要注意安全。”对于路人的善意提醒,刘越并未在意,“我跟物业也没有什么矛盾,监控我干嘛,莫名其妙。”几个月后,小区一名保安告诉刘越,经常在某个物业群看到他的照片,说他很有可能被人监控了。“保安没有说是谁在监控我,只是提醒我要多注意。”

此时,对于自己可能被物业监控一事,刘越仍是半信半疑。但他注意到,在小区时不时会看到有保安拿着手机对着他,而他看过去时,保安又会将手机放下。2022年4月,小区一名离职的物业主管向刘越提供了大量的微信群聊截图和视频,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原来,这一年多以来,刘越的一举一动都在物业的监控之下,物业经理还在一个名为“大帅监控群”的微信群里直播他的监控信息。“刘大帅”正是刘越在业主群中的昵称,他认为这个微信群就是在针对他。监控及直播的内容,包括他几点出门、坐哪部电梯、外出遛狗、在哪家店吃饭、和异性朋友见面等等,而这些信息都在向一名姓陈的物业经理汇报。

刘越提供的部分监控群聊信息(受访者供图)

“不敢想象,关于我的日常举动都有记录,太恐怖了。”刘越说,“他们甚至曾试图通过监控查看我手机里的信息。”

刘越提供的微信群直播内容显示,2022年2月24日晚,有人在群中汇报称“大帅到A座负二楼取车出小区,16:15回房间,直到现在未见出门,并持续关注动向,请领导知晓”;2022年3月2日下午,有人在群里询问,监控中大帅看手机的画面有没有高清图,另一人答复“摄像头像素不够,就是想看他手机内容,结果看不清”。

业主称物业曾试图监看自己手机上的信息(受访者供图)

女业主不敢回家打算亏本卖房

日常举动被监视一年多,这令刘越恐慌不安。今年10月,他向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石羊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出具了受案回执。

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受访者供图)

刘越表示,得知自己随时被监控后,他回家成了一件有负担的事情,每次进小区前,得先做一番心理建设。出门也会尽量把自己裹严实,以前不喜欢戴帽子的他,如今外出尽可能把帽檐压低,每天也会尽量晚回家。“以前经常会有朋友来家里聚会,得知被监控后,只能尽量让朋友少来。”

刘越还发现,不仅他被监控,小区其他几名业主也被监控了,“包括房间号、身份信息以及作息时间,都在他们的监控之中。”今年8月,该小区一名女性业主赵梅得知自己可能被物业监控后,已于9月底报警,派出所也出具了受案回执。

2017年,赵梅考察发现该小区地段不错,周边交通、生活也便利,便买了两套房用来投资和居住,偶尔会和家人一起来住上十天半个月。赵梅称,她经过调查才得知自己被物业监控。她进出小区、吃饭逛街、有家人来访,物业都会通过监控拍下视频、照片发在工作群里,“包括我的房号,我的名字,经常会在群里被议论、调侃。”

赵梅提供的部分监控群聊信息(受访者供图)

被监控盯梢至今,各方对此事暂无一个确切的说法,赵梅已将其中一套公寓租了出去,另一套房子里的东西都搬走了,也不敢再去居住,打算亏本出售。“实时被监控,心里肯定不舒服,觉得不安全,更不愿意自己和家人再出现在小区里。”赵梅说。

物业经理停职配合警方调查

对于长期被监控“盯梢”,刘越和赵梅猜测,这可能和他们发起成立业委会有关。刘越的房子是2017年购买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5.5元,停车费每个月600元。但他认为,物业在收了昂贵物业费后,服务却多有不足,包括卫生环境和电梯的使用等。他们两次发起成立业委会,均未成功。

11月4日,记者实地走访了该小区。这是一处商住两用小区,大楼外转角处、楼外广场和快递柜均有摄像头,进入住宅的电梯需要刷门禁卡。门口有工作人员值守,但不会询问身份或登记信息,若没有门禁卡,可请其代刷。电梯出入口和电梯内部均有摄像头,在住宅内部过道尽头同样也有监控摄像头,不过该摄像头是对着公共区域。

涉事小区公共区域的监控摄像头(记者实地拍摄)

记者走访时,小区一名女性业主也表示对物业的服务不太满意。她说自己曾被人尾随,找物业希望调取监控,被拒绝了。当记者问及物业监控业主一事,她说:“他们(物业)做什么都不稀奇。”

该小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公共区域摄像头确实由物业管理,但不清楚是否有监控业主一事。

5日下午,该小区另一物业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处理此事,也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业主投诉中与监控业主有关的陈姓经理,已被公司停职,配合警方调查。

关于物业在微信群直播业主监控画面、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对于业主猜测,自己因发起成立业委会被监控的说法,物业公司未正面回应。

“业主反映的问题公司会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工作人员表示,后期公司将继续做好服务工作,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品质。

“盯梢”业主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及隐私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小区监控摄像头的作用是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区域的安全。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实时监控并记录业主日常一举一动的行为,涉嫌侵犯业主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对隐私权的规定,公民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他人不得实施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对于物业把监控业主的截图发在微信群直播的行为,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物业如果利用公共区域监控摄像头针对某一特定个人,并单独截取其画面发布在群聊内直播,也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公民个人的行踪即使暴露在公共区域摄像头内,依然属于个人隐私信息,他人不得侵犯。

该案例中物业涉嫌侵犯业主隐私权,判定并不困难。付建表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监控画面内容,如果监控范围超出公共区域,涉及到业主私人领域,同样可以认定物业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警方也可调查摄像头监控的范围是否超出公共区域,如果涉及到业主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就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付建律师建议,如果监控摄像头为小区公共区域监控,业主可以通过协商,要求物业调整监控范围。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以物业公司侵犯业主隐私权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刘越、赵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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