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家住长沙的王女士在朋友圈更新了这样一条新消息“包掉了”。
事情还要追溯到11日,当天王女士和朋友去烈士公园拍照,打网约车回朋友家时把包落在在司机的车上,但她直到13日回家时才发现这件事。13日傍晚,王女士联系到司机,但司机表示包被王女士后面上车的一个男子捡到,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报酬。
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包里东西不多,但包的价格7900元,比较贵重。司机称,捡到包的男子想找王女士要钱不好意思联系她。王女士随后到派出所报案,在经过警方和其多次的沟通后,最终王女士转账给司机300元,司机也已经将包存放在快递站。
LV包
包遗落网约车,司机称“捡到包乘客想要钱”
王女士和朋友是在警局里确认了自己的包是遗落在了车上:“警局的监控也显示,我们上车时挎着包,下车时候没有。”经过联系平台,王女士终于在13日下午和司机联系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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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提供的与司机师傅聊天记录显示。司机表示他在浏阳,对于包的事情,他只能帮忙问下后续上车的乘客。当晚,王女士多次微信联系司机,都没有得到回复。“那个包大概7900元,包里还有一块玉,是奶奶留下的遗物。”王女士告诉记者。
“第二天我用朋友手机联系到了他,我们说报警了他才说帮我们联系。”联系上以后,司机表示包被后续上车的一个男子捡到,并向王女士索要600元的报酬,表示会托人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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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王女士还需加上150的车费一共750元,并说600元是给捡到包的男子,150是给帮忙从浏阳送包的司机。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司机索要男子的电话时,司机表示男子捡到东西想要钱不好意思联系她。
对于是否存在这样一个男子,王女士表示质疑,但毕竟包还没到手,所以她也只能继续和对方沟通。“我一说我去找警察协助,他就说再去问问。”王女士表示,她最多能够给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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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说如果他不同意我就找警察帮忙后,他说立马给我邮寄过来。”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她是有想给司机一些报酬的,但司机态度让她无法忍受。目前,司机已经将包存放在快递点,王女士也将300元转账给了他。至于是否是后续乘客捡到的包,王女士表示她也会去了解清楚。
捡到他人遗失物,索要报酬合理吗?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类似捡到失物索要报酬的纠纷其实并不少见。
10月3日,在广东广州,周先生的钱包被他人捡到后,遭对方索要5000元归还费,对方称“别报警吓唬我,不然把钱包烧掉”;此外,在今年7月,长沙一名大学生在外打车时不小心把车遗落在网约车上,当他用同学手机联系司机时,却被索要200元的“送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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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传统公序良俗鼓励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同时也保障无因管理者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但同时,李律师表示,主张回报明显高于保管成本成本费用或是没有补偿就拒不返还财物,则不能得到支持。如果乘客核查后发现,并不是乘客拿的包而是司机本人,那司机的行为则甚至涉嫌侵占和敲诈勒索违法了,应当予以谴责和纠正。
延伸阅读:
湖南网约车司机两次为陌生女子免单还借她1千元 结局令他很心寒
8月4日,邹先生(化名)来到位于长沙县万家丽北路的湘龙派出所。他身着白色衬衣和黑色西裤,脚上蹬着一双有点旧的皮鞋。
邹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头条帮忙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半个月前他在路边载了一名女乘客,对方下车时塞给他一张一百元。由于手头没有零钱,邹先生没有收下,两人加微信后约定在线上进行转账。
五天后邹先生收到这名女乘客的电话,请他第二天送自己前往浏阳。这次,女乘客说“钱包忘带了!”邹先生考虑到上次对方主动给自己一百元,便依然很信任对方。在女乘客提出借一千元给客户买礼物的请求时,他虽然心有疑虑,还是用花呗借了一千元,给女乘客转账。
但随着时间推移,女乘客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迟还款。邹先生对她的信任逐渐被耗尽,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求助。
8月4日,女子原本答应民警前来派出所进行协商,但邹先生没能等到她现身。
△邹先生报警的湘龙派出所。
第一次信任:
陌生女子拿出一百元,司机没零钱找不开两人加微信
7月21日,邹先生像往常一样开着车行驶在路面上。这时一名女士站在路边招手拦车,邹先生就将车停下,让这名女士坐上了副驾驶。
“但是车准备起步的时候,我在平台上接到了订单。我一看,和她的路线刚好顺路,就让下订单的那对乘客母子坐了后排。”邹先生告诉记者。
将这对母子送到目的地后不久,女士也抵达了住处保利香槟国际小区。这时,女士给邹先生递来一张一百元的钞票。“但是我没有零钱找给她,就没有收她的钱,加了微信,想着她能在微信上转账给我。”邹先生回忆,“我当时说,你随便转多少都行。”
这位女士并未透露自己的姓名,邹先生给她的备注是“保利”。他告诉记者,这段路程的平均车费应该在20元左右。
在这段六公里的车程中,邹先生在和“保利”女士闲聊了几句。他得知,对方在1977年出生,结过两次婚,职业是工地包工头。“保利”女士下车时,扭头对邹先生说:“这个社会还是有好人。”
第二次信任:
女子称“钱包忘带了”,司机“不想小人心度君子腹”
但在那之后,“保利”女士一直未在微信上向邹先生转来车费。但邹先生也没有在意。
7月25日下午,“保利”女士给邹先生打来微信电话,希望他第二天能接自己去浏阳见一名客户,并将车费一并还给邹先生。邹先生答应了。
7月26日上午,邹先生来到“保利”女士家所在的小区。她上车时摸了摸口袋,做惊讶状“我的钱包又忘在家里了!”
但邹先生依然将她送到了浏阳大瑶,并保留了当时通过收费站时开的发票:上面显示,单程收费47元。下车后,“保利”女士给邹先生发来一张二维码图片。“说要给客户买点礼物,想问我借一千块钱。”邹先生说。
△邹先生保留的发票。
他开始有点犹豫了。第二次乘车,又出现了“忘带钱包”的问题,还问自己借一千元钱,这会是偶然吗?对方会不会是个骗子?
“但是我不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第一次坐我车的时候,她给了我钱,只是我没收。”邹先生说,“我就这么想,希望以后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也能帮我一把。”
就这样,邹先生用支付宝花呗给“保利”女士发来的二维码照片转去了一千元。
△邹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该不该相信?
女子被催款,称老公突发疾病急用钱,司机还送上安慰
7月26日晚,“保利”女士给邹先生发微信称自己老公脑溢血发作,在湘雅附一医院救治,当晚不能去邹先生家里送还车费。邹先生回复“没事,明天给我也可以的,那你先照顾好你老公。祝他早日康复。”
“保利”女士称,治疗的费用“一下要交八万,我姐姐送五万过来了”。邹先生说了些安慰的话,对方发来消息:“你可以发一百元给我吗?点个外卖,微信上身上加起来都没有200了,要等银行开门才取!”
邹先生也很无奈。“我没办法了,情况你知道的。今天借给你的1000都是在马云那里借来(花呗)转给你的。”
此时,他对“保利”女士的信任已经开始被逐渐消磨。他要求对方发一段医院的视频给自己看,但对方回复“我骗了你这一千元发的了财吗?你自己去(医院)看好吗?我在工地上等老板给钱,我都要跳楼了!”
聊天记录显示,7月28日凌晨1点30分许,“保利”女士发来消息“现在不会说我骗你吧!他走了!四十岁!走了!”
△邹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之后的时间里,“保利”女士将还钱的期限一再推迟。这彻底击垮了邹先生对她的信任。8月1日,邹先生只好在家附近的湘龙派出所报了警。据邹先生说,值班民警当时给“保利”女士打了电话,双方约好8月4日一起来到派出所进行协商。
约好协商女子却未现身,
民警建议走法律程序
8月4日上午,记者陪同邹先生来到湘龙派出所,却迟迟不见“保利”女士的身影。
值班民警得知邹先生遇到的情况后告诉记者,此事属于一起经济纠纷,不归派出所管辖。“涉及钱款问题,只要是自愿‘借’出的,都不能说是诈骗行为。”民警介绍。而邹先生也向记者确认,钱款确实是自己自愿借出的。
在派出所,记者拨通了“保利”女士的电话。她在电话中承诺,将在8月5日零点之前将钱款打给邹先生的微信,但并未透露更多身份信息,随后挂断电话。
邹先生希望她能像在电话中说的那样,如数、如期将钱款归还。
△8月4日上午,邹先生和女乘客的聊天截图。
民警告诉记者,如果邹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乘客拖延还款,邹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寻求律师和法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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