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第四批曝光!以下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505次 更新时间:2022/9/21 8:22:19

为进一步加强在连人员行程轨迹管理,自9月11日起已在全市范围严格使用“场所码”。“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大连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对“场所码”使用的检查力度。今天对第四批不规范使用“场所码”的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曝光。

    西岗区康庄街16号快递驿站、沙河口区星海街107号快递网点,均未按照疫情防疫规定,要求进店人员扫“场所码”,已现场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沙河口区知音园2-25号大连度百岁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未按要求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有关部门已责令停业整顿。

    庄河市新华街道赐福康大药房(国奥新天居东北),未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没有在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未针对“老、弱、小”等没有智能手机人员设立人工登记台账。有关部门已给予警告,并现场进行整改。

    庄河市如家派柏云酒店(迎宾街2段),未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没有在酒店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且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查验入店人员“场所码”。有关部门已给予警告,并现场进行整改。

    希望公共场所责任主体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切实守好“小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辽宁5市纪委监委密集通报!均涉及同一问题 下一篇:9月21日起大连公安医院有序恢复驾驶人体检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