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王三土豆经营部,将进价1.2元/斤的土豆,卖出时的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被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罚款30万元,近日引发关注。
8月31日,九派新闻联系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罚款是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的4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的,是依法行事,要全面看待问题。
据大庆日报报道,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图源/大庆日报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力保障我市疫情管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有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不断稳定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提示广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防疫公告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杜绝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秩序,为全市防疫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广大市民发现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
九派新闻联系大庆市王三土豆经营部,经营者王先生称,30万元的处罚对自己不是一笔小数目,执法人员在店内对其作出了这个处罚,他不太认可这个处罚,觉得不公平。
他说,门店现在正常经营,只销售土豆,店面租金为6万元一年,他曾以2元一斤的价格卖出了4千多斤土豆,当前还未交罚款,可能准备去市监局交涉。
当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此次罚款,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该工作人员回应道。
九派新闻记者 肖洁
延伸阅读
陕西商贩卖了20元的芹菜被罚6.6万 国务院督查组出手
8月27日,话题#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国务院督查组表示, 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商贩卖了20元的芹菜被罚6.6万元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粮油蔬菜店主罗某表示,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称当时票据丢了,也找不到了。
视频画面
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视频画面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视频画面
粮油蔬菜店店主表示, 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 “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视频画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对督查人员,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受访
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 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察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视频画面
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督查组进驻多地
据中国政府网此前消息,国务院拟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查。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重点范围 包括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 同时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举措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搞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工作不到位,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不到位,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不力等方面问题线索。
其中稳市场主体方面征集问题线索就包括: 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每经小编注意到,近期多地公布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督查组进驻的消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务院首次派出督查组是在2014年6月,当时,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部分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面督查。
之后,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国务院都曾派出督查组。
上一次是在2021年9月。
当时,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6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实地督查。
这次大督查,是第九次。
编辑|何小桃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九派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