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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对象范围和额度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175次 更新时间:2022/8/25 8:24:23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许晓楠)8月25日是第六个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主题是“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据了解,我市自2019年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以来,实名制救助残疾儿童3400人(次),大大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压力,使残疾儿童持续获得健康福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改善残疾儿童生活质量,今年4月,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大连市残联、财政局、医保局关于调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的通知》,对部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对象范围和补助额度进行了调整。
与原救助政策相比,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将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重度听障儿童和低苯丙氨酸饮食治疗儿童的救助年龄由0—7周岁调整到0—14周岁。符合救助病种残疾儿童的手术补助,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8—16周岁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同时明确,8—14周岁人工耳蜗手术需持一、二级听力残疾人证,术后康复训练为一次性最高补助限额1.8万元。上述调整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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