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喜启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改革创新的政策集成优势,打造国企改革创新示范高地,近日,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发布《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细则》,并将于2022年9月18日正式实施。
《细则》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为目标,主要支持对象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入驻太平湾的机构及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资源整合、机制改革、科创能力、内外合作、政策扶持、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
▲ 加快资源整合方面
深化央企抱团,推动央地合作,吸引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向太平湾迁移,引导和带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发展。
▲ 深化机制改革方面
推进企业运营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促进国企股权结构改革,支持和推动企业融资,增强市场竞争力。
▲提升科创能力方面
加快培育和发展以高端装备制造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和以氢能、风电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推动产业集聚、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加强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 加强内外合作方面
加强与前海及国内其他区域产业园区、高能级平台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对接,打造创新要素资源聚集新高地。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助力国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企业对外经贸规模。
▲ 争取政策支持方面
太平湾将优先保障国有企业建设用地需求,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动政策先行先试。
▲注重实施保障方面
坚持创新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和配套功能,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太平湾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是辽宁省、大连市与招商局集团共同开发建设、深化央企合作、优化结构调整、助力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新项目、新模式、新平台。太平湾被定位为大连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东北全面振兴的新引擎。
自去年7月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深化辽宁沈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9月国务院国资委向太平湾授牌“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至今,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太平湾在政企合作深化、战略能级提升、园区改革创新、央企抱团合作、基础配套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特别示范区建设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下一步,太平湾将坚持“创新驱动、内外循环、央企抱团、振兴东北”的总体思路,以该《细则》为指引,持续深化、细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政策举措,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动力,着力将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打造成为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示范高地,为促进东北全方位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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