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一审开庭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审理现场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王立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社会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
“老虎”王立科一案的几个罕见之处
6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一案。
根据检方指控,王立科涉嫌四罪——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伪造身份证件罪。
王立科是2020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的,他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王立科 资料图
2021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双开,2021年12月29日被公诉。
通报截图
在王立科的双开通报中,他被指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这样的表述,还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另外,王立科还被指特权思想严重。
通报中还特别提到,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这样的表述,也十分罕见。
在王立科被查之后,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王立科曾想让该剧停播,并命令制作团队删除了原本列在片尾“鸣谢”名单中的江苏省政法系统相关部门。
李学政透露,王立科当时认为《人民的名义》严重抹黑和影响公安队伍的形象,要求“停播”时被有关领导驳回。
“高育良、祁同伟就是他在剧中的缩影。现在看来,他当时肯定是要慌的。”李学政说。
伴随着王立科受审,该案的更多细节首次被披露。
其一,官方披露,王立科受贿数额高达4.4亿。
检方指控:
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十八大之后,敛财过4亿的“老虎”还有其他人。
比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超17亿),被判死刑;再比如,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超7.17亿),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赵正永和邢云,均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另外,6月9日刚刚被判死缓、终身监禁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其敛财数额为4.68亿余元。
其二,检方指控中,还提到了孙力军。
据指控,王立科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换句话说,王立科敛财的近四分之一,都给了孙力军等人。
此前播出的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放有现金的海鲜礼盒),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孙力军说,“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零容忍》画面
第三,官方首次证实,王立科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
王立科是被检方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决定逮捕的,被公诉时,他涉嫌的罪名多了两个,一个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一个就是伪造身份证件罪。
同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老虎”,王立科是首个。
政知君了解到,王立科和涉黑组织的关系,始于上世纪90年代。
当时,他在家乡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县担任公安局副局长,结识了在当地“捞偏门”的娄河。
此后20多年里,娄河从最初经营赌场,到发展成为暴力为祸当地的涉黑组织,再到发家后表面“洗白”转入地下,一路仰仗王立科的庇护。娄河累计送给王立科财物达8000多万元。
《零容忍》画面
辽宁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说,像王立科跟娄河之间的关系密切到这种程度、当“保护伞”这么死心塌地,还是很少的。
据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90年代初,娄河在北镇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就开始向分管治安的王立科行贿。
当地民警曾接到举报想调查娄河,被王立科制止并严加训斥;省里市里有打黑行动,王立科就提前给娄河通风报信;他还滥用警权帮娄河打压竞争对手。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在主动投案前,王立科曾专程从南京回过一次锦州北镇老家,与娄河见过一面。
此后,很多人发现娄河变得更加心神不宁,不久,他便离开了锦州。
在庭审中,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