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曲家乙
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2021年,大连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发现违法行为270起,立案171起,结案158起,罚款107.33万元,移送外省、市案件及线索26起。此外,市农业农村局还公布了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
一、庄河某种子站经营假种子案
2021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庄河某种子站经营的玉米种子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其售卖的“惠美玉988”玉米种子基因点位与备案不符,认定为假种子。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该种子站停止经营“惠美玉988”玉米种子,没收违法所得1020元,罚款12000元,并对本案涉及的玉米杂交种供货单位大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另案查处。
二、大连某宠物诊所未按规定使用兽药案
2021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宠物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使用过“注射用重组猫ω干扰素”药品。执法人员依法认定其为假兽药,依法对该宠物诊所罚款10000元,并对该药经销单位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假兽药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三、李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
2021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瓦房店市谢屯镇进行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李某操作轮式拖拉机在谢屯镇河西村北侧农田内进行旋耕作业。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辽宁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核实李某未取得轮式拖拉机操作证件,因此,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按规定罚款200元。
四、朱某在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兽药原料药案
2021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旅顺口区某养鸡场检查时发现,其配料间中存有兽药双黄连原料药和盐酸土霉素原料药,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朱某将兽药原料药直接添加到动物饮用水中。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责令朱某立即停止该做法,罚款10000元,并将出售兽药双黄连原料药和盐酸土霉素原料药的经营单位涉嫌违规经营兽药的行为,移交黑龙江绥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五、鞠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案
2021年6月,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鞠某在某超市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证实举报属实。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没收鞠某违法所得500元,没收屠宰用刀具8把、打毛机一台,以及生猪吊挂设施,并没收生猪26 头、猪胴体3头、生猪产品50千克,罚款168000元。
六、孙某运输死因不明的鸡行政处罚案
2021年9月,庄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吴炉镇小孤山金洋水产附近有人运输死因不明的鸡。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吴炉镇小孤山金洋水产附近路口截获一辆白色货车,当场查获孙某运输死因不明的鸡104千克。庄河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没收了所有死鸡,罚款50000元,并最终对没收死鸡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七、复州湾某经销处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饲料案
2020年10月,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复州湾某经销处经营的饲料“哺乳母猪浓缩饲料”进行监督抽检,样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2021年5月,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6400元,罚款3500元。
八、李某收购未加标识生猪案
2021年7月,长海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鸳鸯港执法检查时发现,李某驾驶货车运输了一车生猪,其中有3头猪未加施免疫标识。经核实,李某是生猪收购者,其收购的生猪中有三头没有耳标。长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责令李某立即停止收购未加施标识的生猪,并罚款1000元。
九、宋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2021年1月,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接到12345投诉称,有人通过微信在宋某处购买的兽药是假兽药,经调查核实,宋某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经营兽药。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责令宋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兽药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60元,并处货值3倍,即2880元罚款。
十、重庆某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伪造检疫证明案
2021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大连周水子机场检查时发现,重庆某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由重庆运抵大连的两只宠物猫所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版面样式、纸张质地、填写内容等,与正规制式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符。执法人员随即通过检疫识读笔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众查询服务平台查询,判定系伪造。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没收伪造的合格证明及对应的2只宠物猫,并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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