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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瓜35元一斤?钱大妈回应!广州市监局:从严从重打击这些行为!
来源:中国基金报 网易号 点击数:932次 更新时间:2022/4/10 10:52:10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4月9日下午,网传广州钱大妈棠涌店做团购接龙,青瓜、菜心等卖到数十元一斤。中国基金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门店,工作人员称是将进货数量误写成了价格,目前已经作出澄清。

就在4月9日中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刚刚发布警示,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四方面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热线。

广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目前广州全市八大类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总体平稳,完全能够满足广大市民的购买需求,全市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量足,价稳,顺畅。4月9日下午,记者在番禺市桥多个菜店和超市了解到,目前仍然可以正常买到菜,价格也没有明显上涨。

钱大妈:误将数量写成价格

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月9日起对全市部分区域分级分类管控,另外11区发布了大规模核酸检测通知,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备受关注。

就在此时,4月9日下午两张“新市棠涌钱大妈街坊群”的微信截图疯传,其中显示“新市钱大妈店长”称,“钱大妈为了保供民生所需,特做二次配送货”,让大家接龙并提醒,“接龙截至16点,17点提货”。

不过,其发布的菜品价格着实让人大跌眼镜:青瓜35/斤,麦菜32元/斤,生菜26/斤,菜心28/斤,西红柿15/斤。

微信群截图

中国基金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涉事门店,工作人员表示,上述网传聊天截图已经作了澄清,“同事搞错了,那个是要进货的货单数量,被写成了价格发出去”。她表示,“不可能卖这么贵的,都是正常价格,我们上午还有部分菜品在搞特价”。

该工作人员称,晚上还有一批货到店,“不会涨价,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广州市监局公布举报热线

事实上,就在4月9日中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警示。

官方微博截图

广州市监局称,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发布警示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八大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总体平稳

在4月9日上午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全市八大类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总体平稳,生猪日均屠宰量2.5万头,蔬菜每日供应8000余吨,社会面库存的面粉、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食糖、食盐等八大类民生用品保障充足,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完全能够满足广大市民的购买需求,全市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量足,价稳,顺畅。

广州市商务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不停供、不断档、不脱销。按照“1+1+2+N”的成熟保障模式,即,启动一个应急保障机制,一个国企对接1至2个街道,一个街道安排不少于2个临时供应点,N个社会销售平台协作,从五个方面用力。

4月9日下午,中国基金报记者在番禺区市桥多个社区肉菜小店和大型商超了解到,包括绿叶蔬菜在内的物资基本还是可以买到,价格也没有涨。

聊天截图

华润万家奥园广场店一位售货员则告诉记者,下午肉菜一直都还有的卖,但到19点左右已经剩得不多了,“明天早上再来,肯定有的”。而19时左右,记者从美团、叮咚买菜等几个平台市桥附近的提货点试图购买,则基本是抢光的状态。

平台货物已被抢光

编辑:小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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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疫情防控哄抬菜价接近3倍!广州白云区两经营者被立案处理

4月9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发布,景泰街等被调整为管控区,实行管控管理。当天,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景泰街有不法商家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展开调查,2个经营者因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被立案。

现场图

经调查,涉事主体为一家蔬菜销售档,执法人员发现其未有明码标价,经向投诉人调查了解,4月9日上午8时26分,该档主以20元的价格向投诉人销售0.68KG菜心(约30元/KG)。经查“广州市菜篮子”同期平均零售价为11.26元/KG ,当事人的销售价格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2.66倍,涉嫌构成《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涉嫌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处理。

同时,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另一档主以50元的价格向市民销售1.67KG空心菜(约30元/KG),为广州市菜篮子同期平均零售11.43元/KG的2.62倍,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

现场图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期间,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经营者不得在疫情特殊时间,在成本未有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即销售价格大幅超过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当天的进销差价率并未超过辖区执行政府通告实施封闭或封控管理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对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采写:南都记者 冯家钜 通讯员 吴天来 温敏华 谢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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