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即可立案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062次 更新时间:2022/4/4 8:51:20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舒心侨)清明节前,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提醒市民,因祭祀烧纸等行为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过火有林地面积超过2公顷即可立案。

    2020年4月,陕西省商洛市市民刘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去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民乔某用打火机点燃祭祀冥纸引发森林火灾;去年3月,湖南省张家界市市民李某在给母亲上坟时引起严重的森林火灾……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提醒市民,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相关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上山祭扫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 下一篇:我市将对商贸流通领域相关场所人员定期核酸检测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