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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胆!卖卡给“电信骗子” |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1321次 更新时间:2022/2/25 9:52:16 |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 花式多样很多市民被犯罪分子蛊惑利用帮助其实施信息网络诈骗更有甚者由此走上犯罪道路
近日,西岗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数人提起公诉。据了解,这些人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造成了严重后果。
出售银行卡等获利14万
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间,刘某某、高某、孙某为谋取利益,由刘某某负责联系客户、代办公司、买家等事宜,高某负责寻找客户、收钱等事宜,孙某负责带领客户去通信公司及银行办卡等事宜,三人在大连市西岗区、甘井子区等多地,谎称为客户注册公司办理企业贷款,诱骗客户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等材料,并在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还将上述材料向他人出售,共获利人民币14万元。其中一个被出售的对公账户曾接收了电信诈骗赃款,该张银行卡的出入账资金流水高达上亿元。
为此,西岗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近日,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被公诉
孙某某得知售卖他人电话卡可以获利,2020年7月,他通过微信相继结识高某(另案处理)、于某某,约定以每张电话卡180元的价格收购。于是,高某、于某某自己或通过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发布“兼职”广告,以招募办卡人实名办理电话卡,并承诺支付办卡人一定数量的报酬,将收购的电话卡出售给孙某某。
孙某某从二人手中,共计收购电话卡700余张,在大连市西岗区等地,将电话卡藏匿于鞋底中,化名“李迪”或“韩贵银”通过快递将电话卡出售给其上家。其中,高某(另案处理)单独办理联通电话卡152张、伙同王某某办理联通电话卡396张。于某某通过微信招募办卡人,使用招募人员的身份证,共计办理了164张电话卡。
据了解,部分电话卡被证实用于电信诈骗。近日,西岗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于某某因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切勿贪图小利
西岗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市民切勿贪图小利,轻易把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随便提供给他人使用。更不能在明知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把这些个人隐私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这样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等,甚至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表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晚报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赵卓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曲世才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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