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现名:刘某曦)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对此,江歌母亲江秋莲称: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裁判。
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不能接受说我把江歌当‘人肉盾牌’”】
2月16日,据百姓关注视频报道,刘鑫接受采访时称江母提出的证据十分荒诞,都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最不能接受的一条是说我将江歌推出来做人肉盾牌”,这一点是我最最最不能接受的”。
说到这,刘鑫哽咽称“我觉得就算江歌在天有灵也不会这么说,就看我们两个的聊天记录,哪怕你不了解我们,我们相互之间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
刘鑫称此次二审让她无法理解的是自己的证人不能上场为她作证,但她会通过其它渠道让证人把所有证词表达出来。
她表示以前自己太懦弱,“她(江母)已经把我逼到无路可退了,我觉得不能再退让了,不管她怎么责难我,我只要把真相说出来就可以了。”
【“那时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么死的”】
刘鑫表示,案发后回避江母是遵守日本警方约定,她说“我不是目击证人,我只是一个证人,我并没有看到案发现场的样子。”“她一直在逼问我,我也不知道她想要的真相是什么。”
刘鑫称江歌去世对她打击很大,再加上每天接受警方询问,一度接近崩溃。“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么死的,那个时候警察也没有告诉我,因为那个时候所有证人证词都没有记录完整,我也不知道。再加上江歌不在了对我打击也很大很大,真的很痛苦,也没有精力去跟她这样纠缠。”
刘鑫称自己当时确实也说了一些言语比较激烈的话,比如说“你再逼我,我就不作证之类的”,“但其实这不是我的本意”。
江歌母亲江秋莲二审后发文:刘鑫做的罄竹难书的事,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我内心没有为女儿赴汤蹈火的爱,我早已被刘鑫逼死!
据九派新闻报道,二审焦点争议仍在于“是否锁门”,青岛城阳区法院认为,刘鑫在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
刘鑫方则予以否认,认为“证据明显不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刘鑫在开庭前承认曾给江歌妈妈发过“阖家欢乐”的信息,“至于发送刺激的‘阖家欢乐’,这个确实是我发的,判决之后,我是觉得这个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希望她能够走出来,就不要总是陷在这种悲伤的情绪里面,对她的身体也不好,精神也不好。于是想借着过年这个节日,给她发一条短信,希望她能这样,真的是快乐一点,才会发了这个消息,但是用词不当考虑欠周,这个我也认。”
据人民日报报道,审判长表示,江秋莲与刘某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某曦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 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刘某曦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据悉,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曾用名:刘鑫)赔偿69.6万元。1月24日,江歌案当事人刘暖曦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刘鑫在二审庭审前表示,“我没有退路了,我现在已经站出来伸冤了,如果法律再对我进行一次确认,那我就只有死了”。
延伸阅读:
刘鑫现身记者见面会匆匆离场 "证人"怼记者:不听出去
2月16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涉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当日,刘暖曦在法院附近一家酒店召开了首次记者见面会。出乎大家意料的是,这个见面会几乎成了一位“证人”的独角戏。
刘暖曦(右一)与其“证人”(右二) 图片来源:直播视频截屏
刘鑫自称“累了”,不接受法庭拒绝“证人”申请
下午6点03分,刘暖曦正式出现,和她一起出现的还有一名女士,而此人是今天案件二审前被法院拒绝采信的一名“证人”。
见面会一开始,一位自称是刘鑫方证人的女士,与刘一同出现在媒体面前。刘暖曦坐下之后,解释了召开发布会的原因是让不被法院采信的证人能够发声:“首先非常感谢大家来这里,耽搁了一天时间,今天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我已经非常疲惫了。我本来不想来,但是想到大家已经聚集在这里了,觉得还是要对得起大家这么大老远跑这么一趟。”
“案情律师说了,我也在庭上说得差不多了。我的一些想法、一些感受,多年来的一些想法,也表达得差不多了。这几天我接受了几家媒体采访,说得有点累了。”
“这次发布会的主要目的,不是说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二审,我的申请(证人)没有通过,很遗憾。我想通过另外一种方法,让我的证人发声,让她准备的证据能够呈现给大家,让大家在判断这个案情的时候不会只听一种声音。”
“我的证人从一开始要为我作证以后,辛苦苦苦准备了很长时间,跟我们一起熬夜、一起准备,法庭不让她作证,我不太能接受,今晚请大家认真倾听一些她所知道了解的一些东西。”
刘暖曦同时透露,对于证人所说的内容她不知情:“关于证人,她的证词,开庭之前我也没有问过她、了解过她。”
发布会成“证人”独角戏,怼记者称“你可以出去”
令人意外的是,简单交流后,刘鑫随即走开,“证人”开始冗长的发言。由于该女士的发言过于零碎,现场媒体记者多次提问,“你现在的发言是不是证人身份”?“你的姓名?”“你作为证人,请提出你的证据,而不是质疑此前的判决”。
该女士随即与一名女记者发生小小的争执,直言:“你不喜欢听可以出去,我说给其他记者听。”
此前,上游新闻记者就与此人取得联系,她称自己有三大证词为刘鑫作证。这位未透露姓名的女士称她为刘鑫准备的证词包括:第一,江秋莲女士存在长期非法侵害刘鑫及全家多名家人公民信息并非法使用的情况;第二,江秋莲女士存在故意误导和欺骗案件关键信息,导致大众和法官进行了错误判断;第三,江秋莲女士存在非法网暴,包括刘鑫和所有持反对意见者。
当上游新闻记者询问该女士与刘鑫的关系时,她回答:“我昨天第一次见到刘鑫本人,我对她来说是一个陌生人。”
在现场怼了记者后,该女士花了大量的时间来“讨论”江歌案中的细节,一直队此前的判决表达了质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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