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缺钱炒股,就想到诈骗老客户,某银行原理财经理张某将多位老客户600万元理财资金据为己有,并挥霍一空。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某从1997年开始从事银行柜员的工作,2005年跳槽到某银行担任理财客户经理。随着在银行工作的时间越来越久,每天看着客户的大额资金进进出出,张某心里也痒痒的,很想操盘资金,投资赚大钱。此时,作为资深理财客户经理的张某维系着很多长期合作的老客户,于是动了挪用客户资金来炒股赚钱的想法。
2015年前后,张某瞒着银行,私下里以资金“过桥”、第三方贷款、保本高息、帮助理财等名义,要求老客户把资金转账到张某哥哥的银行卡上或直接将资金账户交给自己管理。据张某到案后交代,最多时,他手上的资金高达2000余万元。但张某着实不擅长投资。他将钱款投进了股市、黄金、期货市场,没过多久,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就亏损严重,出现资金缺口,张某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维持“庞氏骗局”。尽管如此,张某还是沉迷于账户上的数字,2019年,他出轨一名女子,还为其出资200万元买房。
2020年12月,张某所在银行在对内部员工进行排查时发现,张某通过亲属账户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并利用信用卡套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于是将张某开除。1个月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截至案发,张某共计从李女士等9名被害人处骗取资金600万元。同时,张某还以银行购置礼品刷积分、帮客户免除信用卡年费等名义从三位客户处骗取信用卡及密码,累计套现6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这9名被害人大多都是已退休的老人,其中,王阿姨与张某相识了十几年,一直通过他办理业务,对他十分信任,也因此损失最惨重,被骗了200多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利用其担任某银行理财客户经理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以“过桥”垫资、保本高息、代为理财等名义,骗取资金用于个人风险投资、偿还债务、为第三者买房、日常开销等挥霍行为,并将部分赃款转移至妻子名下银行账户后提现。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来源:上观新闻
延伸阅读
上海孤寡老人过世百万房产收归国有?13个侄甥提异议
高龄老人过世
留下房产无人继承?
90多岁的唐老伯此前居住在上海闵行某小区。由于妻子早年离世,一直以来,唐老伯都和儿子小唐住在这里。但在2020年3月,儿子小唐由于意外突然离世,这给唐老伯造成了不小的打击,短短20多天后,唐老伯也与世长辞。
唐老伯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但是,谁来继承唐老伯的遗产呢?按照当时的《继承法》,可以继承唐老伯遗产的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已经先于唐老伯去世。
不过,《继承法》中,还规定了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唐老伯的孙辈可以代替唐老伯的儿子来继承遗产。但唐老伯的儿子小唐终身未婚未育,没有孙辈能够进行代位继承。
莘庄镇政府代表律师王永刚表示,2020年7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莘庄镇政府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认定无主财产的申请。如果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话,法院就会判决认定老唐父子的遗产是无主财产,收归国有。
而在2021年3月30日,在公告发出将近八个月之后,有人对这份公告提交了异议申请书。
侄甥辈们共同继承遗产
这份异议申请书的提交人是唐老伯的侄甥们。原来,唐老伯成长于一个大家庭中,家中排行第五,上面还有四位哥哥、姐姐。虽然唐老伯的儿子小唐已经过世,但是这四位哥哥、姐姐生养的子女中,和小唐同辈的兄弟姐妹,如今还有13人在世。就在2021年年初,唐老伯的侄甥辈们得知了法院张贴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的事情。
按照此前《继承法》的规定,这13位侄甥辈并没有代位继承的资格,但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代位继承的范围有了新增的内容。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唐老伯的这13位侄甥辈也可以代位继承他的遗产。最终,他们在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决定接收唐老伯留下的这笔遗产。
唐老伯的侄子表示:唐老伯生病时,自己和家人都曾前去探望
收到异议申请书之后,闵行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核,依法对镇政府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裁定终结,并且告知这些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另行起诉。之后,这13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们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唐老伯的遗产。2021年8月23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别的遗产继承案件。
在开庭前,唐老伯的侄甥们对于遗产的分配早已协商一致。唐老伯的四个兄弟姐妹应当继承的份额是各四分之一,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只能继承自己父母的相应份额。也就是说,若有三个子女,每人继承十二分之一。若有四个子女,每人继承十六分之一。
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选择用调解方式结案。
民法典:
儿女不再是唯一继承人
孝不孝顺直接影响到财产分配
现实生活中,受多重因素影响,财产无主的状况有时无法避免。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代位继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这可以让家族财产尽可能地流转于家族内部,避免沦为无主财产。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进一步明确,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还增加了宽恕制度,给儿女悔过自新机会。都知道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不孝子或者不孝女,所以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可能会将他们的继承权排除在外,但如果子女有悔改之意,开始孝顺父母,并且也得到了老人的原谅,那么还是有机会获得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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