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又起波澜。
1月13日,一自媒体人士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cnshangyounews@163.com)反映:因举报“安阳狗咬老人”事件中的牵狗人李小迎诈骗100万元进入公众视野的杜某某,涉嫌多项犯罪和违反假释规定,均未被追责。据其称,公开判决书显示,杜某某因经营涉黄涉赌场所向两民警行贿20.5万元。
对此,杜某某回应称,行贿只是逢年过节的“人情”钱,其经营的是正规生意,经得起调查。
▲2021年11月,杜某某接受媒体采访,举报“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当事人李小迎诈骗其100万元。图片来源/新黄河
牵狗人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安阳狗咬老人”事件,曾引舆论高度关注。据上游新闻和多家媒体公开报道显示,一名中年妇女牵着两条深色大型犬在小区便道遛狗,耿玉莲老人途经该便道时,两条狗突然扑向她连抓带咬。因狗主人强力拉拽拴狗绳,老人才得以脱身。
2021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先后制作9期节目予以关注。采访中,狗主人王新刚曾说“咬到没有,由法律来定,我从来不相信视频”,并拒绝开门商谈。同年11月23日晚,河南安阳通报了对涉“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其中当事人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王新刚被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报还提及,关于网上反映的李小迎(牵狗女子)涉嫌诈骗百万元问题,工作组已责成安阳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政法单位和殷都区公安局、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复核。
举报李小迎涉嫌诈骗百万元的是杜某某。杜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在浙江杭州淳安经营的电玩城存在不法行为,身为法定代表人的他因犯赌博罪被判刑。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2013年1月23日,李小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批捕,交由殷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案件被殷都区检察院退侦,又由殷都区公安补侦递交,最终经二次补侦后也没能呈上公堂。没多久,李小迎恢复自由身。
1月13日,杜某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李小迎涉嫌诈骗一事司法机关还在调查,李小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待刑案结束后,他会依法追回百万元的损失。
安阳市一名政法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李小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调查中。
▲判决书显示,杜某某向两民警行贿,共计20.5万元。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举报者被人举报行贿20万未被追刑责
举报杜某某涉嫌犯罪未被追责的,是一名活跃的自媒体人士。他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两份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3年,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中亚南路派出所民警王晓明,纵容杜某某在其经营的益智电玩城内违法经营赌博项目,同时在日常履职管理过程中,为杜某某经营的世界同步网吧、世界零距离网吧、益智电玩城提供便利,共收受杜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6.5万元。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贾江生担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纵容杜某某在福克吉瑞酒店经营有涉黄项目的水疗城,并在日常履职管理、检查过程中提供帮助和关照,使其免遭查处,分多次收受杜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万元。
杜某某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因犯赌博罪被浙江杭州淳安法院判刑2年半,刑期是2011年3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2012年11月被假释。
上述举报人称,上述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3年期间杜某某向王晓明行贿。这意味着,他被假释后还在行贿,违反假释规定,应被重新收监。此外,基于判决书内容,可以推断杜某某在乌鲁木齐涉嫌赌博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
对此,杜某某称,他假释回乌鲁木齐后,一直待在家里搞装修。其员工在过年时给王晓明拜年,送了2000元。“员工干的事,记在了我头上。我没违反假释规定。”
杜某某称,上述判决书的记载并不准确,他没有经营涉赌涉黄场所。至于行贿20.5万元,是逢年过节的人情钱。
上述举报人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不久前,他已向乌鲁木齐相关部门反映杜某某涉嫌多项犯罪未被追责一事,对方称已收到反映材料。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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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狗咬人牵出旧案:牵狗女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仍未办结
11月19日晚,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中犬只主人王新刚向被咬伤老人及家属道歉。历时两个月,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最终在发酵成为全网舆论焦点后迎来和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发酵,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杜庆达不经意间看到该事件中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李小迎。新黄河记者独家联系到杜庆达,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十年前,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经立案侦查,2013年1月23日,李小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批捕交由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案件被殷都区检察院退查,又由殷都公安补证递交,最终二次补充侦查后也没能呈上公堂。没过多久,李小迎恢复“自由身”。
杜庆达不断向上级检察院、信访部门等实名举报,始终没能推动案件的进展。就在近乎想要放弃之际,11月20日晚,杜庆达意外接到了殷都区公安民警的电话。
这起沉寂八年的百万诈骗案,逐渐开始浮出水面。
十年前的百万交易
11月20日上午,杜庆达在手机上无意间看到河南安阳“狗咬老人”的新闻。“我当时看到涉事人是李小迎和王新刚,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仔细看了内容才确信,这个事件中的牵狗的李小迎就是诈骗了我100万现金的人。”杜庆达看到网络都在关注这个事件和当事人,心想自己上访申诉了八年都没有取得进展的案件,或许会迎来再次调查的希望。
新华社11月20日报道中指出事发时牵狗者为李小迎
时间回到十年前,在新疆乌鲁木齐做生意的杜庆达投资240万元,在浙江开设了一家电玩城。2011年3月21日,这家电玩城存在不法行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杜庆达因涉嫌赌博罪被浙江淳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丈夫被困囹圄,妻子孙秀明急着四处“找熟人”。此时,在河南安阳市工作的亲戚介绍称自己认识的安阳李小迎“有关系”。2011年4月初,孙秀明飞往郑州,在机场见到亲戚和李小迎。“李小迎说能短时间内让我丈夫出来。当时她也没说要钱,等办好了让我丈夫出来再答谢。”孙秀明返回不久后,亲戚以“李小迎去交保释金”为由,告知她需要汇100万元。很快,她将这笔钱转至亲戚银行卡。
这名亲戚告诉新黄河记者,他当时将上述银行卡通过另外一个中间人转交给了尚在天津的李小迎。汇款后,孙秀明时常打电话催问丈夫的事情进展。直至一个月后,杜庆达也没能回家,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孙秀明和家人发觉事情不对劲,联系亲戚说不想让李小迎办了,退钱。多次沟通无果后,2011年10月,孙秀明再次与亲戚和李小迎见面。李小迎告诉她可以退70万元。孙秀明同意后,此后却很难联系上李小迎。
上述亲戚还向新黄河记者证实,他所找的李小迎就是“狗咬老人”事件中牵狗的女子,“她丈夫是王新刚”。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李小迎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所留电话。接电话女子称并非李小迎本人,“我知道那件事(狗咬老人)的细节,但不清楚诈骗一事。”
反复退查两次又补证的案子
杜庆达在狱中得知妻子被骗经过。因考虑到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孩子,就没让其再奔波。直至自己出狱后,他开始找亲戚和李小迎,始终没能见到李小迎本人。2012年12月,他向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报案。
杜庆达向新黄河记者出示,殷都公安分局提请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书的复印件,其显示,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杜庆达被骗一案,经审查后立案侦查,于2013年1月20日抓捕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4月李小迎以帮杜庆达办理取保候审或判缓刑为由,诈骗受害人杜庆达的爱人孙秀明100万元。依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诈骗罪,特提请批准逮捕。
据另外一份“殷公刑诉字【2013】0010号”起诉意见书复印件,2013年2月6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案的100万元中,李小迎除支付杜庆达的辩护律师费等费用,共诈骗现金为88万余元。2013年4月,殷都公安分局将上述案件侦查终结,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查询记录、抓获证明、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并移送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天后,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将该案件退回公安局,需要补充一百万资金去向等共7项事项。很快,公安局补充侦查结束,再次向检察院递交补充侦查意见书。而这份意见书中提到,100万元资金去向里,有大笔用于购房,也有给孩子交学费及给家人转账等。
“后来这个案件又被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一次,公安局第二次补证后移送检察院,但是没有接卷。最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也于2013年8月‘恢复自由’,监视其居住。”杜庆达告诉新黄河记者。
11月21日,负责侦办该案件的殷都区公安分局陈姓警官告诉新黄河记者,“杜庆达说的都是比较真实的,这起案件确实没有结案。检察院退查了两次,我们再提交也没进入起诉程序。”对于不起诉及释放李小迎的原因,陈姓警官称“不好说”。他坦言,“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事情复杂”。
上访申诉八年至今未判
河南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引发舆论热点后,有网友在网络平台找到名为“求助的新疆乌鲁木齐人杜庆达_291”账号。该账号仅在2013年7月25日发布了两条同样内容的求助信息,至今再无更新。求助信息中提及,“李小迎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至今仍未宣判。如今7个多月过去了,本人尚未获得任何赔款……”
杜庆达说,该账号确为其所有,“我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2013年9月,殷都区政法委曾为这起案件再次召开过公检法联席会议,可检察院仍以各种理由不接收案卷起诉李小迎。”杜庆达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176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在杜庆达看来,这起案件违反了相关司法程序。
杜庆达也开始了自己漫长上访申诉的道路。“我去安阳市各个部门反映了十几次,河南省检察院也控诉过两次,后来还给相关巡视组投寄过材料。”杜庆达至今还留着十余张实名邮寄举报材料的快递单子。
后来,安阳市成立了相关联合调查组。“其间,安阳市信访、纪委、检察院都跟我联系过,承诺我一定让这起案件得到公正解决。上级部门让殷都区公安局再次送卷送人。”杜庆达似乎看到些许希望,可一年过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仍未到案。“我多次询问过公安机关案件进展,他们说没有检察院的批准不能再次追逃。”
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未能接通。
该案件的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作为基层公安希望可以顺利办结案件。目前,随着“狗咬老人”事件舆论发酵,杜庆达接到了殷都区公安分局民警电话,建议继续推进申诉。沉寂八年未判的案件,或许将迎来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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