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何明俊
“回家的感觉真好!”1月6日,兰世立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当天,东星集团、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在武汉召开发布会,高调宣布重回无罪之身。
已62岁的兰世立经历传奇,几度沉浮。他曾是航空业界枭雄,一手创立东星航空,一度登顶湖北省首富。2009年,东星航空破产,兰世立因逃避欠税锒铛入狱,人生跌至谷底。2013年出狱后,他欲东山再起,和麦趣尔(002719.SZ)李氏三兄弟联手在泰国展开系列投资,却在2016年横遭变故。
当年2月,李氏三兄弟指责兰世立私吞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下称泰东航)60%股权,兰世立因涉嫌合同诈骗遭警方立案侦查。在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兰世立出逃新加坡。
2016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兰世立逼入绝境。三年后,兰世立被抓获,归国到案。
1月6日的发布会上,兰世立向在场多名记者讲述案件经过。这场新闻发布会还以直播形式在线上召开,兰世立再成话题人物。他不厌其烦地向外界诉说近年经历,坚称无罪,反指泰东航14架波音飞机及泰东航股权皆被李氏三兄弟非法侵占。
兰世立和李氏三兄弟也曾亲密无间。
2015年3月,兰世立与麦趣尔实际控制人李勇及其兄弟李猛(李泉江)、李刚签订协议,双方各出资3亿元分期收购泰东航全部股权及16架波音飞机。不到一年,双方就彻底决裂。
2022年1月6日,时代周报记者采访兰世立案第一辩护律师、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陈毓。陈毓长期处理投资并购及股权纠纷案件,2020年11月接手此案。
兰世立案异常复杂,材料庞杂。第一次会面,兰世立开门见山,“陈毓,你对我这个案子怎么看?”陈毓说,“从法律上来讲,合同诈骗需要有虚构的事实,但我的第一感觉告诉我,(案件)是股东内部之间权益及管理权的争夺。”
一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就公诉机关指控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一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兰世立无罪。时代周报记者多次致电麦趣尔并提出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回复。
7天拍板10亿元交易
起初,计划和兰世立联手收购泰东航的并非李氏家族,而是上海证大集团的戴志康。
“戴志康当时要和兰世立一起收购泰东航,还为此做了尽调。”陈毓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当时泰东航的实际控制人是陈学锦,筹划收购泰东航之前,兰世立已从陈学锦家族收购了濒临破产的泰国暹罗航空公司。”
兰世立获得陈学锦家族的认可,收购泰东航提上日程。陈毓回忆,兰世立曾提及,泰东航收购价约30亿元,但兰世立最终将价格谈到9亿元。
2015年3月,戴志康突然退出交易,合作伙伴悬空,李刚由此加入。3月20日,李刚与兰世立在广州一酒店就收购泰东航事宜了解详情后,当日便前往泰国考察。
三天后,李刚、李泉江和兰世立前往香港,在香港财务中介公司处买了6间注册地在塞舌尔的公司,分别是COME 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进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ELIET ASI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兴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3月27日,兰世立与李泉江签订合同。合同显示,李泉江方和兰世立同意出资6亿元。其中,李泉江方出资3亿元现金,兰世立以暹罗航空、广州东星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并作价2亿元,另加1亿元现金,用于收购泰东航,双方各持股50%。共同设立的数家控股平台公司(即上述6家公司)由兰世立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同日,兰世立、李泉江与被收购方泰东航原股东王中惠签署《股份及资产转让合同》。
李氏家族与兰世立的关系正处“蜜月期”。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从了解泰东航项目到签订投资合同,双方拍板近10亿元交易前后不过7天时间。
《股份及资产转让合同》显示,泰东航并购项目作价10亿元,分五期完成。第一期,买方向卖方支付1亿元,卖方转让60%股权;第二期,卖方转让9架飞机产权,买方支付1.6亿元;第三期,卖方转让目标公司和5架飞机产权,买方支付1亿元;第四期,卖方在6个月内将剩余40%股权过户给买方,买方支付2.4亿元;第五期,买方在10个月内向卖方支付3亿元。
但合同执行至第三期,李氏家族与兰世立出现分歧。判决书中引述的李泉江方证言,在支付3.43亿元及完成第一期、第二期转让后,兰世立掌控了泰东航。李泉江方要求兰世立履行合同,过户相关股权,但兰世立一直拖延,兰世立的出资义务也一直未兑现。
检方指控兰世立于2015年11月、2016年2月,私自将兴亚公司持有的泰东航11%股权、进兴公司持有的泰东航49%股权分别转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Splendid Stream Company Limited和Mayfair Marine Limited名下。
兰世立则表示,整个收购方案中的公司设立、持股安排等具体方案,都是他和李泉江等共同委托泰国律师代为安排和办理。
2016年2月,李泉江以合同诈骗罪为案由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随后,兰世立经历了羁押、讯问、逃匿、批捕,直至2021年12月17日获批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关键在未虚构并购事实
“2015年4、5月,两人已产生很大分歧。如当时股东内部没有矛盾,或许泰东航已从债务漩涡中走了出来。”陈毓表示,股东内讧,没有赢家。
兰世立曾被称为“民营航空第一人”。2005年,兰世立筹建东星航空。次年5月,兰世立与美国通用电气航空服务公司、欧洲空客分别签订租赁购买意向协议,分5年从2家公司租赁10架空客飞机和购买10架空客飞机,价值高达120亿元,创下当时民营航空公司一次租赁和购买客机的双纪录。
经过此役,兰世立一炮打响,东星集团最鼎盛时资产规模高达数百亿元。不过,2008年金融危机重创航空业,东星航空资金链断裂。
2009年8月,兰世立没能挽救局面,东星航空最终被裁定破产,被民航局停飞。2010年4月,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所欠税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3年8月出狱后,兰世立在国内外进行一系列投资。而兰世立与李氏兄弟的一系列纷争以及兰世立因此案已被列入“红通”名单的情况,于2017年年末公开。2019年11月,兰世立在新加坡被逮捕,并押解回广州。直至今年1月6日,兰世立再次回归众人眼球。
在陈毓向时代周报记者展示的视频中,兰世立离开看守所当日,在门口的花坛边上弯腰签署文件。视频中的兰世立,一身皱巴巴的深灰色西服,头发稀疏。离开看守所后,兰世立在广州停留10天,随后返回武汉。
陈毓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兰世立在看守所期间几乎每天都在写材料和信件,兰世立给陈毓写了32封信。
在陈毓看来,兰世立无罪释放,主要在于他并未虚构并购事实。“兰世立将自己的资产和钱全部投进去了,还背负债务。调查兰世立及其近亲属的银行流水后,股东投资款没有进入兰世立的私人口袋。”陈毓说。
判决书显示,现有事实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兰世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的客观行为,故兰世立及其辩护人提出无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有理,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书还称,兰世立与李泉江合作收购公司股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兰世立曾私自转让受让的60%公司股权,但上述事实不能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在客观上兰世立亦未通过签订、履行合同骗取钱财。
就兰世立与麦趣尔李氏家族的纠纷,时代周报记者多次致电麦趣尔并提出采访要求,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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