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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明确!这些优惠政策延续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4978次 更新时间:2023/8/3 8:53:39 |
日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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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财政部官网
编辑:苏昕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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