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住户将餐厅改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起诉,法院判决:恢复原位
来源:澎湃新闻 搜狐 点击数:549次 更新时间:2024/11/29 13:31:50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日前公布一起因房屋改造引发的侵权案案情——楼上业主将餐厅改成卫生间,正位于楼下住户餐厅上方,楼下邻居以有噪音及渗漏水风险为由起诉,法院判决楼上业主将卫生间恢复到原位置。

裘奶奶与张某夫妇分别是同一幢楼201室和301室业主,系上下楼邻居。张某夫妇在装修301室时将餐厅改造成卫生间,裘奶奶认为对其造成噪音困扰以及渗漏水风险,起诉要求张某夫妇将卫生间恢复到原位置。

张某夫妇辩称,虽然改了卫生间位置,但已做好防水,并未造成漏水、噪音等影响,也没有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不同意恢复。

法官现场勘验发现,301室原厨房、卫生间被改成开放式厨房,原餐厅被改成卫生间,改造后的卫生间位于201室餐厅上方。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夫妇对301室的装修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变位置后,卫生间位于201室餐厅上方,即便做好防水措施,由于卫生间的特殊用途,也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感,降低生活品质,应排除妨害,判决张某夫妇将卫生间恢复到原位置。

法官表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餐厅改造成卫生间违反上述规定。房屋改造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卫生间有特殊功能,楼上将餐厅改成卫生间,不仅可能因渗漏水等问题对邻居的房屋造成潜在损害,也不符合人们日常生活习惯,有违公序良俗原则。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遭前男友囚禁、泼开水的女生已脱离生命危险,男子父亲扬言:不管不赔 下一篇:富商娶小二十岁娇妻留遗嘱要求至死不得改嫁 法院判了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