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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人被判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 | 来源:上游新闻 搜狐 点击数:760次 更新时间:2024/6/18 13:22:10 |
6月18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从寻亲家长蔡兴全处获悉,其女蔡佳玲被拐案于今天上午10点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赔偿原告人45万元。
蔡兴全展示寻女海报。
据媒体之前报道,2008年6月底,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某商场附近玩耍时,被路过的张某君发现,并以糖果为诱饵将蔡佳玲拐走,带回四川广安抚养。蔡兴全当时和妻子在深圳做生意,养育了4个子女,蔡佳玲排行老幺。蔡兴全曾表示,事发时自己的生意很好,一个月约有三万元收入,但女儿丢了之后,再也没心思经营生意了。蔡佳玲被拐后,一直在广安生活,并不清楚自己的身世。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成功比对到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的信息,蔡佳玲和亲生父母得以团聚。
蔡佳玲(前排右二)寻亲成功后和家人合影。
蔡兴全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女儿蔡佳玲已经回广东这边一年多了,目前读高二,成绩属于“中等以上”,“我女儿的学习基础很不错,但张某君之前每天放学的时候,都会打电话给她,想让她放弃上学。我们找到佳玲前两个月,她被洗脑太多次,答应读完高二就不读书了。”
蔡兴全整整寻找了女儿15年。
回家和亲生父母团聚前,张某君还告诉蔡佳玲,说她的生父母重男轻女,当年是故意把她丢弃的,“这让佳玲有些担心,回来后对我们小心翼翼,有点像在讨好我们。不过经过这么久的相处,她也知道了我们多么努力在寻找她,态度也越来越亲近了。不过她情绪上还是有些不稳定,有时候突然之间会心情不好,很生气,特别是聊到(张某君)这个人的时候。”
蔡兴全的朋友圈内容大多与寻女有关。
蔡兴全称,蔡佳玲前段时间表示,希望参加今日的开庭,“佳玲说要去质问她(张某君),但经过我跟班主任老师的沟通,还是不打算让她去,怕她情绪失控,影响以后的学习和生活。”
今年4月11日,拐走蔡佳玲的张某君被指控拐骗儿童罪。庭审的焦点,主要围绕张某君是否构成自首以及养家如何对待蔡佳玲。此前,蔡兴全和妻女曾向张某君追究寻亲15年来的经济损失,包括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材料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用,合计1856419元。18日上午,蔡兴全告诉记者,张某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赔偿他们45万元,“因为拐骗罪最高是五年,因此法院判得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方面应该就这样了。但是民事方面,我要和律师商量下要不要上诉,因为精神损失费方面,法院没有支持。”
上游新闻记者 金鑫 图片来源 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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