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法律条例
 
员工给老板生孩子还收了213万元?法院:还给原配
来源:顶端新闻 搜狐 点击数:947次 更新时间:2024/3/9 10:25:41

原标题:员工给老板生孩子还收了213万元?法院:还给原配

员工给老板生孩子还收了213万元?法院:还给原配

周女士与丈夫杨先生婚后共同经营家纺店,郑某一直在他们店内打工。2019年,杨某和郑某发展为情人关系,还生了个孩子,恋爱期间,杨先生以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给付郑某合计213万余元。3月7日,2023年度淮安法院保护妇女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上,法院公布了此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周女士在得知情况后,试图与郑某沟通,却遭到拒绝,万般无奈下,周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理决定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即行处理的,除第三人善意取得外,该处分行为无效。本案中,杨先生在其与原配周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郑某保持情人关系,其隐瞒原告向被告郑某赠与款项的行为无效,郑某应予以返还。

法官提醒,夫妻之间应相互珍惜,彼此恪守忠实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均是对夫妻双方忠实义务的违反,更是对另一方配偶所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的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经营的物质基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一方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严重背离了婚姻彼此忠实的基础,损害了配偶的情感和财产权,不应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杨先生为维持与郑某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向其赠与大额钱款,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依法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郑某应予以返还,不仅有效维护了妻子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实义务行为的警示。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两会数说中国|两高晒出2023年“成绩单”,折射哪些法治进步? 下一篇:妇女节公司给女员工发120万元红包,老板叮嘱:“留着自己花”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